张国贵律师
张国贵律师
综合评分:
5.0
(来自2417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河北-石家庄主任律师执业24年
执业年限24
查看服务地区

律师不接受该地区电话咨询,建议一对一在线咨询.服务时间:(08:00-23:59)

咨询我
08:00-23:59

停车位的类别界定?

作者:张国贵律师时间:2023年05月08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6533次举报
2023-05-08


车位是小区业主居住生活的辅助设施,法律性质上属于小区的配套设施。普遍而言,依据物理空间为基础进行划分,住宅小区的车位大致分为下面几种类型:


(一)地面车位

地面车位即露天车位,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车形成的车位。地面车位没有在最初批准的项目建设规划中,未形成新的使用空间,未计入建筑面积,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二)产权车位

依据车位的空间位置划分,与地面车位相对应的是地下车位。地下车位是指利用小区地下空间建造的车位,一般情况下区分为两种类型:产权车位和人防车位。产权车位是指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此类车位通常具有构造上、利用上的独立性,能够明确作出区分,可以排他性使用。

(三)人防车位

人防车位是指利用人防工程而设置,平时可用于停车的车位。人防车位具有不同于一般建筑设施的特殊属性,具有战备性、平战结合性和强制性。在位置构造上,人防车位可能位于产权车位的更下层,也可能处于相同层的不同区域。

(四)机械停车位

机械停车位是指通过载车板的升、降和横向移动来达到个体车位使用目的的车位。目前,机械立体车位在全国范围内仍属于物权登记中的新兴事物,如何进行分户确权登记,分户中涉及的建筑面积、业主自有面积、分摊面积如何确定等,至今尚无明确的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


张国贵律师毕业于河北经贸大学经济法系。现任职于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河北体育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北-石家庄
  • 执业单位: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130120********9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离婚、公司法、合同纠纷
河北庄铭律师事务所
1130120********94 婚姻家庭、离婚、公司法、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