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经过
原告小周以民间借贷纠纷为由,将小张、小杨诉至法院,主张二人之子小彪生前向其借款 23 万元,要求小张、小杨在继承小彪遗产的范围内偿还借款本金,并支付维权费用 3000 元,同时主张小彪的保险赔偿金、交通事故赔偿款等属于遗产。
小张、小杨委托张国贵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应诉。张国贵律师介入后,精准梳理案件核心争议点,庭上提交二被告书面放弃继承小彪全部遗产的声明,同时从三大维度抗辩:一是不认可借贷关系真实性,原告证据无法证明借贷合意与款项实际交付;二是案涉保险赔偿金受益人系法定继承人,并非小彪遗产;三是原告无证据证明小彪留有其他遗产,被告放弃继承则无需承担清偿责任。
二、判决结果
法院完全采纳张国贵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案涉保险赔偿金不属于小彪遗产,小张、小杨已明确放弃继承,无证据证明二人继承了小彪其他遗产,最终驳回原告小周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均由原告自行承担。
三、案件心得
本案中,张国贵律师的专业代理起到了决定性作用。他精准抓住放弃继承这一核心抗辩要点,从法律层面彻底切断当事人的偿债义务;同时严谨质证借贷证据、厘清保险金的法律性质,逐一击破原告的诉讼主张。
这起案件充分体现了张国贵律师对民间借贷、继承纠纷法律规则的深度把控,凭借扎实的专业能力与清晰的抗辩逻辑,成功帮助当事人免除债务、维护合法权益,尽显资深律师的办案水准与责任担当。
张国贵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