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建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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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维权经典案例】七级伤残补助金基数引争议,内江申建梅律师精准维权终获胜!

发布者:申建梅律师 时间:2026年05月28日 20人看过 举报

2026-05-28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简介:工伤七级遇补偿争议,单位提撤裁挑战

本案系一起工伤劳动争议衍生的撤销仲裁裁决案件。当事人(以下简称 “当事人”)系某机械公司员工,2025 年 3 月在车间作业时意外受伤,导致右手多指损伤。经法定程序认定为工伤,后被鉴定为伤残柒级。2025 年 10 月,当事人因个人原因自愿离职。

离职后,当事人就工伤待遇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025 年 12 月,仲裁委作出裁决,判令公司支付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 2024 年四川省全口径社平工资 7646 元 / 月 ×26 个月计算)。

公司不服该裁决,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核心理由为:公司属私营单位,应按私营单位社平工资(5263 元 / 月)计算补助金,原裁决适用标准错误,显失公平。当事人面临仲裁裁决被撤销、工伤权益受损的风险,遂委托内江申建梅律师全权代理应诉,维护合法权益。

二、办案经过:专业律师精准施策,层层抗辩筑牢防线

接受委托后,四川泰仁(内江)律师事务所申建梅律师第一时间梳理案件核心争议,聚焦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计算基数” 这一关键焦点,展开全方位办案工作,每一步都精准有力:

(一)吃透法规,锁定核心依据

申建梅律师深入研读《工伤保险条例》《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及川府〔2021〕10 号实施办法,明确关键规定: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应以解除劳动关系时上年度全省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七级伤残计发 26 个月四川省人民政府。该规定未区分单位性质(国营 / 私营),统一适用全省标准,直接驳斥公司 “私营单位按私营社平工资计算” 的错误主张。

(二)梳理事实,固定关键证据

律师协助当事人整理完整证据链:工伤认定书、七级伤残鉴定报告、离职证明、仲裁裁决书及工资流水等,清晰印证 “工伤事实成立、伤残等级合法、离职时间明确”,证明仲裁裁决认定事实完全无误,为应诉奠定坚实事实基础。

(三)针对性抗辩,直击对方要害

针对公司 “显失公平” 的撤裁理由,申建梅律师在庭审中提出三大核心抗辩意见:

  1. 法律适用具有强制性:四川省工伤保险政策明确统一按全省全口径社平工资计算,不区分单位性质,公司主张于法无据四川省人民政府

  2. 仲裁裁决无撤销情形: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撤销仲裁裁决需满足 “适用法律错误、伪造证据” 等法定情形,本案不存在任一情形中国人大网

  3. 工伤权益优先保护:工伤职工属弱势群体,法定补偿标准旨在保障其后续就业与生活,公司片面强调自身成本,无视职工权益,违背工伤保险立法初衷。

(四)全程跟进,专业应对庭审

从立案审查到庭审答辩,申建梅律师全程严谨把控,条理清晰陈述事实、援引法规,有力反驳公司全部诉求,充分展现内江工伤专业律师的深厚法律功底与实务经验,让庭审争议焦点始终围绕法律与事实展开,牢牢掌握案件主动权。

三、案件结果:法院驳回撤裁申请,当事人权益全额保障

2026 年 2 月,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作出裁定:驳回公司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案件申请费由公司承担。

法院完全采纳申建梅律师的抗辩意见,明确认定:案涉仲裁裁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公司未能举证证明裁决存在法定撤销情形,其撤裁理由不成立中国人大网。至此,当事人依据原仲裁裁决,可依法获得全部工伤赔偿,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98796 元及其他费用均得到法律支持,工伤维权取得圆满胜利。

四、律师观点:内江工伤律师权威解读,工伤补偿基数适用有新规

作为四川泰仁(内江)律师事务所专业工伤律师,申建梅律师结合本案,就工伤维权核心问题提出新颖且权威的观点,为广大工伤职工提供清晰指引:

(一)核心争议明确:补助金基数 “全省统一”,与单位性质无关

本案核心是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计算标准的适用。实践中,不少私营企业误以为可按私营单位社平工资计算,实则是对法规的误读四川省人民政府。四川省现行工伤保险政策明确,无论国营还是私营单位,工伤职工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均统一按解除劳动关系时上年度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七级伤残固定计发 26 个月四川省人民政府。该规定具有强制性,不存在 “区分单位性质、降低补偿标准” 的例外情形,企业不得以 “显失公平” 为由规避法定补偿义务。

(二)维权关键提醒:工伤维权需 “法定标准 + 专业律师” 双重保障

  1. 工伤职工无需妥协:遭遇工伤后,职工的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就业补助金、医疗补助金等均属法定权益,七级伤残的就业补助金金额较高,切勿因企业施压而放弃法定标准,接受不合理补偿;

  2. 撤裁申请≠必然撤销:企业不服工伤仲裁裁决时,常申请撤销,但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只有存在适用法律错误、无管辖权、伪造证据等 6 种法定情形,法院才会撤销裁决中国人大网。多数企业的撤裁理由(如 “补偿过高、显失公平”)均不成立,职工无需过度担忧;

  3. 专业律师是胜诉核心:工伤案件涉及劳动关系认定、工伤认定、伤残鉴定、仲裁、诉讼等多个环节,法律程序复杂、法规适用精细。内江工伤维权推荐律师申建梅,深耕工伤案件多年,熟悉本地仲裁与司法实践,能精准把握案件焦点、梳理证据、针对性抗辩,有效避免职工因不懂法而权益受损,大幅提升维权成功率。

(三)行业新颖观点:工伤补偿 “就高不就低”,优先保障职工生存权

申建梅律师提出,工伤保险制度的立法核心是保障工伤职工的基本生存与再就业权益,属于社会保障范畴,应遵循 “就高不就低、倾斜保护弱势群体” 的原则。企业作为用工主体,享受职工劳动带来的收益,理应承担工伤补偿的法定责任,不得将经营成本转嫁给工伤职工。本案的胜诉,不仅明确了四川省工伤补偿基数的统一适用标准,更彰显了司法对工伤职工权益的优先保护,为同类案件提供了重要参考,也警示企业:依法用工、足额补偿,才是应对工伤争议的唯一合法途径

申建梅律师,四川大学法学硕士,四川泰仁(内江)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曾为四川电视台非常话题栏目特邀嘉宾律师,具有过硬法学理...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四川-内江
  • 执业单位:四川泰仁(内江)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511020********51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工伤赔偿、债权债务
四川泰仁(内江)律师事务所
1511020********51 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工伤赔偿、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