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被告人在某集团公司担任业务员。该公司不具备相关金融资质,通过旅游宣讲会、口口相传等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公众推销养老、旅居类理财产品,承诺保本付息,非法吸收公众资金。被告人任职期间参与吸收投资金额共计1.2亿余元,未兑付金额4500余万元。被告人被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案件难点
涉案金额特别巨大:参与吸收资金1.2亿余元,未兑付4500余万元,远超“数额特别巨大”的认定标准,法定刑期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共同犯罪中角色不利:虽为业务员,但涉及金额巨大,面临较重刑罚风险。
(徐兵)律师代理成果
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依法获得减轻处罚。
结合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最终量刑为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较法定最低刑期大幅减轻),罚金二十万元。
律师作用
徐兵律师围绕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的核心辩护观点,结合坦白、认罪认罚等法定从宽情节,促使法院采纳减轻处罚意见,在涉案金额特别巨大的情况下实现了明显低于法定刑幅度的量刑结果。
徐兵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