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蔚松芬律师
执业资质:1140120**********
执业机构:北京大成(太原)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工伤赔偿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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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蔚松芬律师|时间:2020年01月07日|分类:劳动纠纷 |1262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苏某在大同某公司上班后未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在入职时签订了入职登记表,案件关入职登记表是否能视为劳动合同作为全案争议焦点,入职登记表作为员工单方填写的信息表不能视同劳动合同,法院在一审将入职登记表视为劳动合同判决苏某主张二倍工资败诉,在二审阶段,律师通过将劳动合同与入职登记表进行清晰明确的区分,观点得到了法院的支持,最终撤销一审判决,支持苏某的上去请求依法获得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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