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有位当事人王先生咨询了我这一问题。我说很多案件仍然是有希望的。朱立佳律师结合多年办理行政案件的经验,分析如下。
一、复议输了是因为不够重视
很多当事人认为行政复议就是走过场,提交申请后的第二个动作便是查看行政复议决定书,等于在复议中未做任何努力,纯属碰运气。这会造成复议机关审理存在部分空白,因为复议机关工作人员案件多、时间紧,难免忽略案件的个别焦点问题,而被申请人是不会提出来的。
二、复议输了是因为行政复议机关未严格客观公正依法审理
虽然大多行政复议机关都是会依法审理的,但不排除存在个别情形,从而降低了审理标准。
三、法院有权撤销行政复议决定并支持当事人的诉求
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有权并且应当撤销错误的行政复议决定,即可以推翻行政复议决定,从而支持申请人的请求。从法律救济途径上,法院支持当事人的请求,是不矛盾的。
四、诉讼的审判标准或严于复议审理标准
如果复议机关在审理中放宽了标准,那么法院作为司法机关,是必须要依法审理的。虽然在法律上两者审理的对象、内容、焦点相同,但实践中还是会有所区别的。所以尽管复议输了,仍不会影响法院对原行政行为进行全面审理。
五、当事人对诉讼非常重视
很多行政复议案件失败,是因为申请人没有据理力争、没有抗辩。但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一般会尽最大努力,如聘请律师、查阅证据、调取证据及参加庭审等,这些工作都会对结果产生有利影响。
综上所述,行政复议输了,只是暂时性、过程性的,不代表最终结果,而诉讼仍然可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所以,即使复议输了,在诉讼中仍然是有希望的。
朱立佳从事律师工作多年,精通行政法,办理了大量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也曾在省级政府部门驻场办公,实务经验非常丰富,同时兼任高校的行政法客座专家,对行政法理论有独到的研究和见解,多年来专注解决重大疑难复杂行政纠纷,只办理行政案件及与行政法有关的刑行交叉案件、民行交叉案件及刑民行交叉案件。朱律师始终认为:做人,除了情怀,还要有功利;做律师,除了功利,还要有情怀。如您遇到行政纠纷,欢迎随时交流。
朱立佳律师
202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