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志英律师
叶志英律师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浙江-丽水执业15年
执业年限15
15057885509

服务地区:浙江

咨询我
09:00-20:00

离婚后财产及安置地分割纠纷案

作者:叶志英律师时间:2026年08月05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3次举报
2026-08-05

一、案件背景

马某某与傅某某登记结婚后,共同对傅某某婚前所有的一处危房进行拆除重建,后该房屋遇政府征收并获得拆迁补偿款。男方不肯支付任何费用给女方,女方委托叶志英律师进行维权,提起诉讼。

二、诉讼过程

1、叶志英律师先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主张分割房屋拆迁补偿款。一审法院认定婚后重建部分及对应补偿属夫妻共同财产,判决男方向女方支付相应款项。傅某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2、另提起共有物分割纠纷诉讼,主张分割傅某某户内领取的征迁安置地折价款,要求傅某某及户内亲属支付其应得份额。

三、判决结果

离婚后财产纠纷:二审调解生效,傅某某支付马某某拆迁补偿款 83 万元,该纠纷一次性了结。

共有物分割纠纷:法院认定马某某符合安置地分配条件,判决傅某某及其户内亲属共同支付马某某安置地折价款 191855.38 元。5如

办案经验总结

离婚后财产分割:婚内共同出资重建的房屋及对应拆迁利益,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需区分婚前权源与婚后增值部分,依法公平分割。

征迁安置权益:户籍迁入且符合村集体分配条件的,即便离婚仍享有安置份额,应及时主张折价补偿。

诉讼策略:一审未支持的诉求可通过上诉 / 另案起诉维权;调解可高效定分止争,最大化保障当事人权益。

证据关键:重建出资、征收协议、户籍与分配决议等证据,是认定共同财产与安置资格的核心。

从事专职律师工作近13年,办理了大量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擅长刑事辩护、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婚姻家庭、公司法务等诉讼法律...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浙江-丽水
  • 执业单位:浙江剑瓷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331120********79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间借贷、人身损害、刑事辩护
浙江剑瓷律师事务所
1331120********79 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间借贷、人身损害、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