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德来颂律师事务所律师

  • 执业资质:3142000**********

  • 执业机构:湖北德来颂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金融证券加盟维权期货交易网络法律法律文书代写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成年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是谁?

发布者:湖北德来颂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19年06月18日|分类:离婚 |326人看过

《民法总则》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