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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

发布者:董补民律师|时间:2019年11月23日|分类:刑事辩护 |454人看过


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刑法第415条)【4】

       负责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在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过程中,对明知是企图偷越国(边)境的人员而予以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应予立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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