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补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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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酒泉乌兰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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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老板就是不签书面劳动合同,你很想在这个单位打工,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发布者:董补民律师|时间:2015年12月25日|分类:合同纠纷 |259人看过

如果用人单位在招用你时提出的劳动条件、工资待遇很好,但老板就是不签书面劳动合同,你很想在这个单位打工,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答:在这种情况下,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只能建立事实劳动关系,如果要保障以后发生纠纷时你的权利,你要想办法取得并妥善保存你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这些证据包括:要求用人单位给你出具你从哪一天开始上班、干什么活的书面证明;请工友出具你哪一天开始上班、干什么活的书面证明;用人单位发给你的上岗证、出入证、考勤卡、工资卡等证件;发工资时你向用人单位索要的工资清单等。如果上述证件都不能获得,又没钱买微型录音机录下你与用人单位的协商过程,你必须用书面形式记录下该单位的名称、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你从什么时间开始在该单位上班、每天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一块儿工作的工友都有谁。如果工作一个月后,用人单位不按照口头约定的数额发放工资,你最好立刻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不要再听信老板的口头承诺,一天也不要再干下去。

  律师提醒:现在很多用人单位不愿意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要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怎样保护自己的权利,工作中就要收集相关证据,防患于未然;一旦有拖欠工资的情形,就要立即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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