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补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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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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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在什么条件下可以对劳动者工作岗位和工资水平进行变更?

发布者:董补民律师|时间:2015年12月25日|分类:劳动纠纷 |297人看过

用人单位在什么条件下可以对劳动者工作岗位和工资水平进行变更?

  答:《劳动法》第17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因此,企业要变更职工的劳动合同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1)劳动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提出变更合同;

  (2)必须遵守协商一致的原则,在变更合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必须对变更的内容进行协商,在取得一致意见的情况下进行变更;

  (3)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即变更合同的程序和内容都要符合法律和有关规定,不得违反。

  律师提醒: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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