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补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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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的情况下,另一方通过法院有何人身保护应急措施???

发布者:董补民律师|时间:2015年12月25日|分类:婚姻家庭 |219人看过

夫妻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的情况下,另一方通过法院有何人身保护应急措施?

  答:根据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家庭暴力案件人身保护令实施规则(试行)》第十条之规定,针对婚姻纠纷案件中存在的家庭暴力事由,妻子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人身保护令,并在法院裁定准许后十五日内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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