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补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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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婚外情与他人同居,另一方获得了相关的证据是否可以获得赔偿???

发布者:董补民律师|时间:2015年12月25日|分类:人身损害 |381人看过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婚外情与他人同居,另一方获得了相关的证据是否可以获得赔偿?

答: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夫妻双方一方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提起损害赔偿。由此可见,无过错方依法享有诉权,并且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依法还可以获得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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