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基本案情
李某于2017年2月在成都某整容医院进行整容手术,但手术过程中因整容医院失误,将两块纱布遗留在李某的鼻腔中,因当时李某未正确保存证据,导致在主张权利时不具有主动权,遂为发泄情绪故而在网上发表一些针对整容医院的言论,引发此案。
二、代理意见
1、原告整容医院虽然对证据进行了公证,但是无直接证据证明该言论就是李某所发
2、经过公证的网上内容属于客观事,即使有侵权行为,也不构成侵权
3、原告方对自己的损失没有提供任何证据予以证明,不应支持
三、判决结果
法院认定李某侵权,但原告方损失不能确定,故只判决李某承担公证费用。(本案看似败诉,实则胜诉)
四、律师意见
当被侵权时,切勿盲目找对方谈判,可先咨询律师意见,保存好相关证据,为谈判失败走诉讼而做准备。当主张权利失败时,切记理智行事,以防陷入讼累。同时也提醒大家目前我国关于整容医疗行为的法律界定尚不完善,整容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