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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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微信贩卖大麻百余次,陈X获刑三年十个月

发布者:李川律师|时间:2020年07月25日|分类:毒品犯罪 |247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一、简述案件详细情况 

2018年7月至2019年5月间,陈X通过自己的微信账号,分别向多人通过微信方式联系贩卖大麻百余次。在2019年2月14日,李X通过微信联系张X欲购买大麻,经谢某、陈X、王X逐级将20个大麻转卖给李X,王X通过快递方式将大麻邮寄给李X,邮件在福州被公安人员挡获,后经侦查,公安人员在成都将陈X抓获。

二、综合案件情况给出律师自己的点评(必须)

本案中陈X因王X向李X邮寄贩卖大麻而案发,案发地点在福建厦门,但陈X仅此次毒品流入厦门,就案件管辖权问题多次与办案人员交换意见,最终确定在厦门管辖。经辩护人阅卷之后发现本案的案发因为特情介入,犯意引诱而案发,就此情节与公诉人多次交换意见,公诉人也认可该情节。虽然陈X每次贩卖毒品之后均将其微信聊天记录予以删除,但是却不知删除的聊天记录可以进行恢复,最终成为指控其贩卖毒品的强有力证据。但陈X贩卖的毒品为大麻,相比甲基苯丙胺、海洛因等毒品来说危害性非常小,介于陈X本人认罪,辩护人多次同公诉人交换意见,最终争取到了三年十个月的较轻量刑意见。法院也采纳该意见对陈X进行判决。

三、给出相应的建议或意见

虽然大麻的危害性相比较小,但是任然属于国家管控的毒品,禁止流通交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认为将微信交易记录删除就可以消灭证据的想法太过天真。虽然本案经过辩护人的努力争取了较轻的刑期,但是给当事人及其家人带来的伤害是巨大的,是无可挽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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