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献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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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说,我在看守所里修行

发布者:曾献猛律师|时间:2023年12月10日|分类:人身损害 |214人看过

那天跟郑州的常伯礼聊天时,知道他曾经在看守所被关了半年,因检察院决定不起诉,所以出来后继续当律师。据说,德国劳工组织(不知是否听错)还因为常律师被关押在看守所的事给领导人写信。


曾经与李庄老师聊他在重庆看守所的经历,他写的那副对联,写的那篇藏头藏尾悔罪书的故事。李老师开玩笑说,没有在看守所里呆过的人生,是不完美的人生。我说,我宁可不完美,除了会见,坚决不到看守所里呆,那可不是正常人呆的地方。


来郑州三看会见,当事人说,他四年前被判刑,服刑届满出狱时,以为天亮了,没想到刚出监狱大门,又被公安以他在服刑期间发现漏罪,并立案侦查为由带走,然后又被关进郑州三看。


我第一次会见他时,他对我是有抵触的。因为他上一个案件中,请了从某法院辞职出来的律师当辩护人,虽然结果不错,但辩护过程有些不愉快。这个漏罪,他也认为事实清楚,并未被冤枉。公安故意等到他服刑期满才重新对他采取强制措施,而不是在立案时就采取强制措施。因为公安发现漏罪并立案,是在一年多之前。公安认为,漏罪是在服刑期满之后才采取强制措施的,所以不适用刑法第70条规定,同样的刑期,可能会加重大半年。


我跟当事人说,公安的看法是错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参考案例第1027号和1028号,发现漏罪适用刑法70条规定,是从漏罪被立案开始计算的。而且,两高的量刑指导意见规定,在羁押期间表现良好的,可以减轻基准刑的10%以下。这两个情节,他的刑期可能可以减轻1年左右。


听完我的话,当事人不再抵触。聊完案件事实之后,开始聊起人生。我很惊讶,当事人竟然跟我聊起苏轼三次被谪贬,聊庄子的逍遥游,聊儒家的道貌岸然,聊墨家的侠客心肠,聊孟子的浩然之气。


聊着聊着,他叹了口气,说自己当时一时财迷心窍,以为做金融投资,是合法正当的,没想到却被定为犯罪。他说他在看守所里,被干部指派给室友讲课,讲一些人生,讲一些传统文学。所以,他就像在看守所里修行。


修行这个词汇触动了我,我不由得想起张贤亮来,那个特殊年代,张贤亮不也把那段经历当成一场修行吗?假如没有那段经历,可能就没了后来的张贤亮。


回想自己高考落第,师范毕业被分配到山区小学任教时,自暴自弃,几乎放弃对命运的抗争。也就是那几年,坚持读书,让我逐步走出颓废状态。


如果把人生低谷当成一种修行,让自己涅槃重生,这个低谷,虽然残酷,却能让自己更加强大。


苏轼被谪贬黄州惠州儋州,刘禹锡被贬谪27年,不都是一场修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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