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献猛律师

  • 执业资质:1350620**********

  • 执业机构:福建悦华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公司犯罪经济犯罪法律顾问公司法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自动投案≠自首

发布者:曾献猛律师|时间:2023年05月11日|分类:取保候审 |218人看过

昨天早上宣判的案件,我的当事人是自动投案,但不认为自己事先有与其他同案犯共谋,我也认为公诉机关仅以同案犯的指证认定我的当事人事先共谋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也作无罪辩护,所以法院判决认定不构成自首。昨天晚上帮当事人整理上诉状,早上会见交给当事人。


2017年有个案件,当事人也是自动投案,而且拒绝认罪。但那个案件法院认为,当事人尽管没有认罪,但认了事实,所以最终被认定自首。


2017年还有个案件,当事人自动投案,不认罪,公安机关坚决要严惩。当事人坚决不认罪,我也坚决作无罪辩护,结果这个案件检察院作了不起诉决定。


下午有个当事人拿着判决书,说这是政府定调,怎么辩都是那个刑期。我看了本院认为部分,发现当事人是自动投案,法院认为当事人没有如实供述,所以没有认定自首。我就提出来,如果要作无罪辩护,就要按照无罪辩护来进行。如果要认罪,那就应该争取自首能够被认定。


从判决书上看,当事人就是要认罪的,但最终法院没有认定构成自首,很显然,辩护细节出现问题。


当事人家属说,这是政府定调的案件,自首不自首都照样判那么多。我说,根据量刑指导意见,自首是可以减轻40%以下基准刑的,即便不按照40%减轻,至少减轻20-30%,怎么可能一样呢?经过一番说服,好不容易当事人家属能够理解。


最终当事人家属说,这系列案有好几个律师,有的还请了北京律师,但都没有用。


我说,北京律师有两万人,并不是所有北京律师都比地方律师更牛逼。这个案件当事人认罪,应该在一审判决前如实供述,而不是又要认罪,又要辩解没有参与犯罪行为,最终当然自首不会被认定。


并不是所有的自动投案都会被认定自首的。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