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献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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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已过,什么时候全面恢复线下公开开庭?

发布者:曾献猛律师|时间:2023年05月13日|分类:拆迁安置 |356人看过

疫情三年,公开开庭的规定,连被告人到庭线下开庭都很难实行,更不要说允许旁听。

去年有个涉恶案件的庭前会议,是采用视频形式进行的,因为有排非申请,所以被告人要参加。而庭前会议可以采用视频的形式,没有要求必须线下的形式进行。这个庭前会议开得很难受,因为是视频,而且被告人分别在三个看守所关押,音视频技术不怎么靠谱,所以被告人的话断断续续听不清,而法官,公诉人,辩护律师的话,被告人也很难听清。这样的庭前会议,只能说聊胜于无,形式意义大于实体吧。


绝大多数案件也是线上开庭,一些法院甚至不理睬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第二条规定,线上开庭要征求诉讼参与人的意见,不管被告人、辩护律师是否同意,直接就线上开庭。


假如是线上直播,还算是公开开庭。但疫情三年以来,遇到线上直播的,简直就是中奖的概率。


直到近日,一些被告人被羁押在看守所的案件,也还在选择不征求被告人、辩护律师的意见,就决定线上开庭。


至于旁听,有些法院只允许每个被告人只能两到三名家属旁听,更不要说是非家属旁听。而线上开庭的,旁听也只是在庭上观看视频上的被告人,这些线上旁听的家属都见识了《红楼梦》里那个桥段。


尽管疫情管控已经放开,但被告人被羁押的线下开庭似乎还在逐步放开当中。在线上开庭的情况下旁听,没有多大意义。


三月份,某涉恶案件庭审,旁听席竟然坐着政协委员,人大和司法局的人员,被告人家属却被安置在另一个审判庭通过视频的方式进行旁听。


根据《人民法庭规则》第九条规定,公开开庭的案件,公民可以旁听。旁听席位不能满足需要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的先后顺序或者通过抽签、摇号等方式发放旁听证,但应当优先安排当事人的近亲属或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旁听。


无论是政协委员人大代表,还是司法局的工作人员,在旁听这个方面,应当让步于被告人的近亲属。坐在旁听席上的,首先是被告人的近亲属,然后才是其他人。但是,尽管案件是公开审理,近亲属在旁听时,竟然要让位于其他身份的人。这显然与公开审理规定背道而驰的。


无限感慨,吕新会博士一直呼吁的“以公开促公正”,什么时候才能真正“以程序正义来推动实体正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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