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献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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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福建悦华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公司犯罪经济犯罪法律顾问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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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天南地北聊刑事专业化

发布者:曾献猛律师|时间:2023年05月09日|分类:刑事辩护 |342人看过

昨天老朋友余安平发表一篇文章,标题是《余律师,听说低于多少费用你不代理,你的成本有那么高吗?》,我跟他开了玩笑,说,你是赛车手,如果不是赛车,你不开吗?

我的问题,和余律师的文章所表达的驴唇不对马嘴,他说到的是律师的成本,我提的是专业化。其实,我想表达的是,专业化的成本,和没有专业化的成本相比,哪个更高,是不言而喻的。


同样是司机,赛车手的技术,和普通司机的技术,哪能相比呢?


有一次去吃客家菜,里面有海鲜,有客家特色的美食,也有普通菜品。一尝起来发现,这家标明客家菜的饭店,海鲜做得很普通,客家菜做得也不怎么地道。


我提了个意见,既然你的饭店主打的是客家菜,那就把客家菜做好。比如,龙岩的牛杂炖萝卜,比如永定的全牛宴,比如,长汀的河田鸡。因为我喜欢龙岩的牛杂炖萝卜,每次到龙岩去都去吃。从原料到做法都是正宗,吃起来特别喜欢。


上个月在邢台,赵光华律师说,为了配合我喝茶,专门买了一副钛合金的茶具。结果泡起我带过去的老枞水仙,总觉得有些走味,还不如拿几片茶叶扔水杯,然后用开水浸泡更有味道。泡岩茶,感觉还是用陶瓷的茶具,泡出来的更合我的口味。


昨天看一篇文章,似乎作者是律师,而且讲的是刑事案件,我很好奇地看了下。这位作者说,他到漳州某区法院送委托手续,向 刑庭的一名二十多岁的法官拿公诉意见书,结果这位年轻的刑庭法官自顾自去开会了,不理他。这位作者说,他还要赶车去泉州,那时没动车,所以很着急。结果,在另一个办公室遇到一名中年法官,这位中年法官帮他联系那位青年法官,把公诉意见书给了他。


看完这篇文章,我笑了。原本想把它截图下来,后来想想,算了。这位作者如果是律师,而且办刑事案件,我都替他着急。


一、刑事案件没有公诉意见书,只有起诉意见书或者起诉书。起诉意见书是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时,给检察院的,而起诉书是检察院将案件起诉到法院,给法院,再由法院给被告人和辩护律师的。所以,按照这位作者的理解,应当是起诉书,而不是公诉意见书。


二、按照刑诉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前,依法将起诉书送达给被告人,给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律师只要提交委托手续给法院,法院就应当在开庭十天前将起诉书送达给律师。这位青年法官不理他,他只要把委托手续提交给承办法官,书记员就行了,承办法官或者书记员必须依法在开庭十天前将起诉书送达给律师。


很多律师经常讲刑事案件黄金37天,其实他们甚至不知道哪些案件是37天,哪些案件是14天。而且,所谓的37天和14天,并不是固定期限,而只是可能期限,其中都包含检察院审查逮捕的7天,真正起作用的,大多数是检察院审查逮捕的7天,而且是承办检察官还没提审的前两天,到提审后的一两天。


刑事专业化不是理论上的,而是必须贯穿于整个实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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