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献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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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福建悦华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公司犯罪经济犯罪法律顾问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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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铁,你遇见的是律师,还是大忽悠?

发布者:曾献猛律师|时间:2023年05月08日|分类:劳动纠纷 |326人看过

这几天,网上传闻,李铁的家属为他请了知名的律师团队,这个律师团队在圈内很有名气。团队成立十余年来,未尝败绩。而且最擅长辩护就是类似于李铁这样的案件。当然代理费也非常昂贵,知情人士透露不少于500万元。

看完这则信息后,又在某律师群看到另一个版本的报道。李铁妻子花200万元聘请律师团队为李铁作无罪辩护。然后有报道,据悉该律师团队是目前国内刑案最专业团队之一,在圈内很有名气,成立十年来,未有败绩。擅长做刑事案件的无罪辩护。


这两则消息有两个共同点:1.未尝败绩;2.圈内很有名气。

这两则消息有三个不同点:1.前者说律师费不少于500万,后者说律师费是200万,而且是已经支付;2.前者说团队成立十余年,后者说团队成立10年;3.前者说最擅长辩护类似李铁这样的案件,后者说擅长做无罪辩护。


到底这两则宣传文案说的是不是同一个律师团队?我很好奇。假如同一个团队,为什么律师费不同?假如不是同一个律师团队,为什么都说未尝败绩?后者还说擅长无罪辩护?


我为什么说,这两则消息宣传的是律师团队,而且是圈内很有名气,后者还吹嘘是刑案最专业的律师团队之一。据我所知,为一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的,极少有律师团队一起上的。当然,也许这两则消息说的,是律师团队中的某个律师,但是整个律师团队都为他服务。但是,如果是用律师团队接案,200万真心不高,因为比较有名气的刑事大咖一个人的收费就要200万打底,而李铁这种案件,500万估计还说得过去。


但是,这两则消息,都宣传未尝败绩?在刑事案件中,怎样才算未尝败绩呢?结合第二则消息,是不是100%成功的无罪辩护呢?我自己有250起以上的刑事案件的辩护经验,包括公安撤案,检察院不起诉,法院无罪判决,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的,也不过30余起,超过10%的概率。我认为,这样的概率已经极高。而这两则消息宣传的都是未尝败绩,似乎在宣传百分之百无罪。可能吗?


有人玩笑地说,也许这个律师团队没有接过案件,所以未尝败绩。或者只办过一两个案件,刚好这一两个案件是无罪的,所以也可以说是未尝败绩。


当然,未尝败绩是不是可以解读为,检察院建议量刑三年,法院判决三年,并未加重刑罚,所以说是未尝败绩?抑或是,检察院建议量刑三年,律师建议量刑三年,法院判决有期徒刑三年,这样叫着未尝败绩?


我为什么说假如这两则消息是真,那么李铁找到的是大忽悠呢?因为这两则消息涉嫌虚假宣传。“未尝败绩”,“最擅长”这些用词属于《律师业务推广行为规范》第九条,第十条规定,如果律协介入调查,则很可能因为涉嫌虚假宣传而被惩戒。那么,冒着被惩戒的风险还敢这样宣传,说明这样的律师团队自己都可能需要辩护,更不要说为别人辩护。


如果真的没尝败绩,完全可以把大数据展示出来:十年来一共承接多少个案件,这些案件的结果如何。我一直在说,案例为王,把所谓的未尝败绩的案例展示出来,用实力说话,而不是夸大宣传。


所以我说,假如这两则消息属实,则李铁遇到的是大忽悠。不过,像李铁这种人渣,祝愿他找到的是律师界的大忽悠,既让他破财,又让他把牢底坐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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