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刑事律师,都信或者微信朋友圈的动态中经常会有在某看守所会见信息。很多时候,当事人会在动态后面提问或者咨询。对于绝大多数读者而言,向律师咨询是正常不过的。但假如提出要帮刑事律师捞人,就极不正常了。
某次抖音背后,有人问,需不需要帮忙取保?我回复一句:我是刑事律师,你说你帮我办理取保?然后,这个读者私聊,说这个看守所他很熟,省高院院长某某是他的亲舅舅。然后问人是哪个派出所抓的,他跟这里的派出所所长都熟,可以帮忙取保。
我说,我是刑事律师,你能帮我办理取保?我的当事人是市局经侦大队抓捕的,你不知道案件严重不严重,就能帮忙取保?他说,他又不收我钱,只是想帮我给当事人取保,他跟公安很熟,跟检察院关系很好,可以争取在检察院这边办理取保。
看来,这位读者也清楚,很多时候,是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后,迫使公安机关办理取保的。
紧接着,这位读者又说,他跟检察院关系很好,可以帮忙争取不起诉,而且又不收我的钱。
真是诱惑!假如我不是有相当经验的刑事律师,我会不会心动?会不会告诉当事人有这样的好事。我相信这位读者不会收我的钱,但如果是当事人呢?假如我把这样的好事告诉当事人,当事人会不会心动,会不会希望通过我去找这位读者。然后,当事人认为,这个是我介绍的,病急乱投医,假如基于这一点找了这位读者,然后给了钱财,人不能取保不能不起诉。这个时候,当事人会不会认为,我配合骗子骗当事人的钱呢?
这位读者见我不上钩,又说他自己可能会有一起刑事案件,因为合同纠纷,法院判决他败诉,他很不服气,所以会选择暴力相向,到时就是刑事案件。
我内心一笑,关系这么好,为什么官司会败诉?他是不是又想着,我是律师,对他的案件感兴趣,然后将我引入他的局?
也许这位读者说的是真的,但我是刑事律师,有没有取保,有没有不起诉的可能,我肯定清楚。但对于病急乱投医当事人来说,特别是有付费能力的,那就难说了!
这世道,当律师还是要小心翼翼,不要当了骗子的帮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