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有当事人慕名而来,认同我的专业。可是到了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要求认罪认罚时,我认为检察院认定主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而且还有一些关键证据没有调取,所以坚决不同意见证认罪认罚。
可是,当事人在公权力面前退缩了,解除了他对我的委托。
我跟他说,如果检察院的压力你扛不住,就算了,到法院你认你的罪,我做我的独立辩护。只可惜,案件到法院当事人没有继续委托,他以为配合检察院法院,可以赢得缓刑。但是,今天听他哥哥传来消息,说他被收押了,被判三年有期徒刑,实刑!
我心好塞!主犯四年,即便他也被认定主犯,因为他有自首,而且检察院认定他的作用和地位略低,即便没有认罪认罚,最多也是三年。
主犯4年等于48个月,他作用和地位略低少个10%,认罪认罚减轻20%,自首减轻20%。假如争取到从犯,两年以下并适用缓刑的可能性都很大。而且,罚金至少可以减少50%。
哎,从一开始相信专业,到后来不敢对抗公权力。我说,你可以委曲求全配合公权力,但还可以让辩护律师独立辩护,为自己谋求最大限度的合法权益。
我真的失眠了。前天晚上得到前委托人被收押的消息,确实一夜难眠,辗转反侧一直复盘。
这个案件在移送审查起诉之后,看到卷宗,发现有一部分证据,特别是关于认定委托人到底是主犯还是从犯的证据缺失,需要补充侦查。我也向检察院提交了调取这方面的证据,而且该证据是确实存在并可能调取的证据。但是,检察院态度极为强势,甚至对我的法律意见不回复。我要求听取我的辩护意见,也是检察官助理听取,而非员额检察官,程序上存在严重问题。特别是有利于委托人的证据,是必须收集必须调取的,但检察官利用委托人一方面担心被收押,一方面希望判缓刑的心理,迫使委托人选择认罪认罚,并解除对我的委托。
委托人担心我据理力争不仅会得罪公诉人,而且会得罪法官,所以选择配合,而不是抗争。结果配合下来还是被收押了。
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对公权力的敬畏,远远超过对法律的信仰。
有人说,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但是,我不这样认为。我认为的是:一切权利都不是源于公权力的恩赐,而是源于当事人的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