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泳仪律师网

广州杨泳仪刑事律师,民事律师,经济合同律师

IP属地:广东
杨泳仪律师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经济犯罪、劳动纠纷、民间借贷
杨泳仪律师
四重认证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1348661382@qq.com 00:00-23:00
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
  • 服务地区:全国

  • 主攻方向:刑事辩护

  • 服务时间:00:00-23:00

  • 执业律所: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 收藏 0人关注

法律咨询热线|

13631306506点击查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如何认定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广州天河区刑事律师

2026-05-27

发布者:杨泳仪律师|时间:2026年05月27日|分类:律师随笔 |20人看过举报

一、如何认定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主体: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例如,年满 16 周岁且精神正常的甲,实施诈骗行为就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主观方面: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使他人产生错误认识,并基于这种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进而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仍积极追求这种结果。比如,乙为获取钱财,编造虚假投资项目,诱骗丙投资,乙主观上存在非法占有丙财物的故意。

客体: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诈骗罪通过欺骗手段使被害人自愿交出财物,从而侵犯了被害人对财物的合法所有权。例如,丁通过虚构事实,骗取戊的房产,侵犯了戊对房产的所有权。

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虚构事实” 是指编造根本不存在的事实,使被害人信以为真;“隐瞒真相” 是指掩盖客观存在的事实,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例如,己谎称自己是某知名公司高管,能帮助庚购买低价内部股票,骗得庚的钱财,这就是虚构事实的诈骗行为。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一般分别认定为 “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二、诈骗罪与民事欺诈行为如何区分?

主观目的不同:诈骗罪的行为人主观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意图永久占有被害人财物;民事欺诈行为虽有欺诈故意,但目的多是通过履行约定获取一定经济利益,并非完全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例如,甲为推销产品,对产品功效略有夸大,但仍愿意按约定提供产品,属于民事欺诈;若甲根本没有产品,只是虚构产品骗取钱财,不想履行任何义务,则构成诈骗罪。

欺诈内容和手段不同:诈骗罪往往虚构关键事实或隐瞒重要真相,手段较为恶劣,足以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处分财产;民事欺诈一般在交易内容、质量、履行方式等方面存在一定程度的不实陈述,但未达到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而完全违背真实意愿处分财产的程度。比如,乙出售二手车时,隐瞒了车辆曾发生过轻微事故的事实,这属于民事欺诈;若乙谎称车辆从未发生事故,且篡改车辆维修记录,以新车价格出售,手段恶劣,则可能构成诈骗罪。

履行能力和意愿不同:诈骗罪行为人通常没有履行能力,也无履行意愿,骗取财物后往往用于个人挥霍或逃匿;民事欺诈行为人一般有一定履行能力,且有部分履行意愿,只是因各种原因未能完全履行约定。例如,丙收取货款后,将资金用于个人赌博,无力履行供货义务并失联,构成诈骗罪;丁因经营困难未能按时交付货物,但积极与对方沟通协商解决方案,属于民事纠纷中的欺诈行为。

三、诈骗罪的辩护要点有哪些?

主观故意方面:若能证明行为人没有非法占有目的,如行为人有还款计划、积极履行合同义务等,可进行无罪辩护。例如,戊因资金周转困难,暂时挪用他人投资款,但一直在努力筹集资金准备归还,且有相关证据证明其还款意愿和计划,戊无非法占有故意,可从这方面辩护。律师会收集相关证据,如资金往来记录、沟通协商记录等,证明行为人主观无故意。

行为性质方面:从行为是否属于正常经济往来中的失误或误解,而非故意诈骗进行辩护。若行为人虽有一定欺骗行为,但未达到诈骗罪要求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程度,且被害人对损失的发生也存在一定过错,可主张不构成诈骗罪。例如,己在商业合作中,对项目前景描述略有夸张,但双方都对项目风险有一定认知,且己积极投入项目运作,后因市场变化导致项目失败,这种情况可能不构成诈骗罪。律师会依据案件具体情况,准确判断行为性质,为当事人争取有利结果。

情节认定方面:如果存在法定从轻、减轻情节,如自首、立功、未成年人犯罪、犯罪未遂等,或者具有酌定从轻情节,如积极退赃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等,辩护律师应着重强调,请求法庭从轻、减轻处罚。例如,庚诈骗后主动投案自首,并积极退赔被害人全部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律师会充分利用这些情节,为庚争取从轻量刑。

杨泳仪律师,十年以上刑事辩护经验,提供各类刑事案例及刑事法律问题咨询,处理过大量疑难案件,擅长办理取保候审、不批准逮捕、不起诉、缓刑、罪轻辩护、无罪辩护、上诉改判、减刑等刑事法律事务。如果您面临诈骗罪相关法律问题,杨泳仪律师将凭借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您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全力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收藏
在线咨询

律师号码归属地:广东 广州

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13631306506

相关阅读

  • 全站访问量

    5517117

  • 昨日访问量

    9390

技术支持:华律网 - 版权所有:杨泳仪律师

Copyright©2004-2026 ICP备案号:蜀ICP备05003493号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