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当亲人涉及此罪名,家属通常会有不少疑问,下面为您详细解答。
一、如何认定危险驾驶行为?
(一)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是较为常见的危险驾驶情形。根据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即为醉酒驾车。例如,甲在饮酒后驾车,经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90mg/100ml,这种行为就构成醉酒驾驶,不论其驾驶过程中是否造成实际危害后果。
(二)追逐竞驶
追逐竞驶强调情节恶劣。比如,乙和丙在城市道路上为寻求刺激,相互追逐、频繁超速、随意穿插变道,严重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安全,这种行为就属于情节恶劣的追逐竞驶,构成危险驾驶行为。
(三)超员、超速驾驶
对于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如果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比如校车载客超过核载人数50%以上;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如在限速60公里的路段以100公里以上时速行驶,就构成危险驾驶罪。
(四)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
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如未取得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运输,或者在运输过程中未按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危害公共安全的,构成危险驾驶行为。例如,丁在未取得相关资质的情况下运输易燃易爆化学品,对沿途公共安全造成威胁。
二、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有什么区别?
危险驾驶罪主要是行为犯,只要实施了上述危险驾驶行为,就构成犯罪,不要求发生实际的危害结果;而交通肇事罪是结果犯,要求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才构成犯罪。比如,戊醉酒驾驶但未发生事故,构成危险驾驶罪;若己醉酒驾驶导致他人重伤,就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此外,危险驾驶罪主观上是故意,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对公共安全造成危险仍为之;交通肇事罪主观上通常是过失,行为人并不希望危害结果发生。
三、家属在亲人涉罪后,如何帮助亲人争取从轻处罚?
家属可以鼓励亲人主动配合调查,如实供述自己的驾驶行为,比如主动交代饮酒情况、行驶路线等。若亲人在被查获后能积极配合,态度良好,可能会被认定为认罪态度较好,在量刑时酌情从轻。同时,收集亲人一贯遵守交通规则,此次行为是偶发且存在特殊原因,如因紧急就医等情况而醉酒驾驶(但紧急情况不能成为免责理由),向司法机关说明,争取酌情从轻处罚。另外,督促亲人参加交通安全教育学习,取得相关学习证明,向法庭展示其有积极改正的态度,也可能对量刑有一定帮助。
四、如果亲人认为自己饮酒量很少,不可能达到醉酒标准,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
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中的醉酒驾驶,不是以行为人自己认为是否达到醉酒标准来判定,而是以专业检测机构检测的血液酒精含量为准。即使亲人认为自己饮酒量很少,但经检测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就构成醉酒驾驶,进而构成危险驾驶罪。例如,甲自认为只喝了一点酒,不可能达到醉酒标准,但检测结果显示其酒精含量为85mg/100ml,依然要承担危险驾驶罪的法律责任。不过,如果检测过程存在程序违法等问题,导致检测结果不准确,亲人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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