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当家属发现亲人涉及此罪名,往往有许多疑问,以下是对相关常见问题的解答。
如何认定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行为人需既有实施欺骗行为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的故意,又有希望被害人基于该错误认识处分财物的故意。
客观要件:表现为实施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需经历实施欺骗行为、使对方产生或维持认识错误、对方基于认识错误处分财物、行为人取得财物、被害人遭受损失等环节,且因果关系需满足被害人因欺骗行为“自愿”交出财物。
主体要件: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
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对象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不包括金融机构贷款(贷款诈骗有专门规定)。
诈骗数额如何认定?
诈骗未遂时,按行为人意图诈骗的数额认定;诈骗既遂时,按实际所得数额认定。如果被害人损失或交付数额高于行为人所得,且差额归因于行为人,则按损失或交付数额认定。同时,犯罪成本中对被害人无利用价值的,如实施犯罪支付的中介费等,不予扣除;诈骗后产生的孳息、收益等不计入诈骗所得额。
多次诈骗但单次金额不大,能累计入罪吗?
对于电信网络诈骗,2年内多次实施未经处理,诈骗数额累计计算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对于普通诈骗案件,一般认为多次诈骗且单次侵害接近入罪标准的,原则上应作为犯罪处理,2年内多次实施诈骗,累计达到数额较大标准的,可构成犯罪。
诈骗罪与盗窃罪如何区分?
关键在于财物占有状态发生改变的关键手段是窃取还是骗取。从被害人角度看,判断其失去财物是被盗还是被骗,标准在于被害人是否具有自愿处分财物的意识和行为。例如,行为人先欺骗他人拿出财物,后又乘机调包窃取,因非法取得财物的主要方式是秘密窃取,应认定为盗窃罪。
家属在亲人涉罪后,如何帮助亲人争取从轻处罚?
一是鼓励亲人认罪、悔罪,若在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且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等,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有可能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二是积极取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谅解是从轻处罚的重要情节。三是提供亲人具有其他从轻情节的相关材料,如系初犯、偶犯,因生活所迫等特殊原因实施诈骗等,供司法机关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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