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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罪的规定 广州寻衅滋事罪案件律师

2025-08-27

发布者:杨泳仪律师|时间:2025年08月27日|分类:律师随笔 |890人看过举报

一、寻衅滋事罪的法律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核心是两个关键:

主观上“无事生非”:不是因“正当维权”“被挑衅”而行动,而是出于“发泄情绪”“寻求刺激”“逞强耍横”的故意,比如酒后为了“面子”随意打人、为了取乐故意划坏他人车辆;

客观上“破坏社会秩序”:行为扰乱了公共秩序(如商场、街道、网络公共空间),或侵犯了他人的人身、财产权利,且达到“情节恶劣”或“情节严重”的程度。

举个例子:小周在夜市喝酒后,觉得邻桌小李“看他的眼神不顺眼”,上前辱骂并打了小李一拳,还掀翻了邻桌的桌椅,导致夜市其他顾客受惊离开。小周的行为就是“无事生非”,且破坏了夜市的公共秩序,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

二、寻衅滋事罪的认定标准:四种典型行为,达到“情节”即入罪

法律明确了寻衅滋事罪的四种典型行为,只要符合其中一种且“情节恶劣/严重”,就可能构成犯罪,尤其要注意“网络寻衅滋事”的新情形: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

“随意殴打”不是“双方互殴”,而是“无正当理由殴打他人”,比如:

为小事(如不小心碰了一下)就殴打他人;

殴打老人、小孩、残疾人等弱势群体;

多次随意殴打他人,或一次殴打多人;

殴打他人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致多人轻微伤。

比如:小王在公园散步时,因路人张某走路“挡了他的路”,就上前踹了张某一脚,还叫来朋友一起殴打张某,致张某轻微伤——小王的行为属于“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构成寻衅滋事罪。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

常见于“骚扰他人”“威胁他人”的行为,比如:

在马路上追逐他人,导致他人摔倒受伤;

拦截女性路人,强行索要联系方式,拒不放行;

在网上发布辱骂他人的信息,附带他人照片,引发大量转发,导致他人名誉受损、精神失常;

多次恐吓他人,导致他人不敢出门、无法正常工作。

比如:小赵因追求小丽被拒,就每天在小丽公司楼下拦截小丽,还在网上发布小丽的手机号、住址,辱骂小丽“没人要”,导致小丽被迫辞职——小赵的行为属于“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构成寻衅滋事罪。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

“强拿硬要”不是“抢劫”,而是“无理由强行索要或损毁财物”,比如:

在餐馆吃饭后,以“菜不好吃”为由,拒不付钱还砸坏餐馆餐具;

故意划坏他人车辆、砸毁他人门窗,且多次实施,或损毁财物价值超过2000元(各地标准略有差异);

强行占用他人房屋、车辆,拒不归还。

比如:小孙在超市购物时,以“超市态度不好”为由,强行拿走几箱饮料不付钱,还推倒超市货架,导致货架上的商品损坏,价值3000元——小孙的行为属于“强拿硬要、任意损毁财物,情节严重”,构成寻衅滋事罪。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公共场所”包括商场、车站、医院、网络公共空间(如微信群、微博)等,比如:

在医院急诊室大声吵闹、拍打柜台,导致其他病人无法就诊;

在微信群里编造“商场有炸弹”的谣言,引发恐慌,导致商场停业;

在演唱会现场故意冲撞人群,引发混乱,造成多人受伤。

比如:小刘在高铁上因“座位问题”与乘务员争执,随后大喊“列车要出事了”,导致车厢乘客恐慌,纷纷起身拥挤,影响列车正常运行——小刘的行为属于“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秩序严重混乱”,构成寻衅滋事罪。

三、寻衅滋事罪的法律后果:刑期与情节挂钩,案底影响深远

一旦构成寻衅滋事罪,处罚随情节加重,且留下的犯罪记录(案底)会影响本人及子女的政审(考公、参军、入党):

一般情节: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示例:随意殴打他人致1人轻微伤,无其他严重情节,赔偿后获得谅解,可能被判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

加重情节(多次寻衅滋事、纠集他人寻衅滋事、在公共场所寻衅滋事造成恶劣影响):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示例:纠集3人以上,多次在夜市随意殴打他人、砸毁摊位,导致夜市停业,可能被判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1万元。

四、典型案例:酒后闹事,从“小冲突”到“刑事案”

2024年广州某酒吧曾发生一起案例:男子马某与朋友在酒吧喝酒时,因邻桌顾客王某不小心碰倒了他的酒杯,马某随即辱骂王某,还拿起酒瓶砸向王某,导致王某头部轻微伤。酒吧保安上前劝阻时,马某又殴打保安,掀翻多张桌椅,导致酒吧暂停营业1小时,其他顾客纷纷离场。

警方到场后,马某仍不配合,还辱骂民警。最终,马某因“随意殴打他人、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被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2个月。

马某原本是一家公司的中层管理,因犯罪记录被公司开除,后续求职、考公均受影响——一次酒后的“冲动闹事”,让他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五、如何避免触犯寻衅滋事罪?记住“三个不”

“无事生非”:遇到小事冷静处理,不因为“面子”“情绪”随意挑衅、殴打他人,尤其酒后要控制情绪,避免酒后失控;

“网络乱言”:不在网上辱骂他人、编造谣言、传播他人隐私,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络寻衅滋事同样会被追责;

“破坏秩序”:在公共场所遵守规则,不吵闹、不冲撞人群、不损毁公共财物,尊重他人的人身和财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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