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小X与小X于2017年相识,后发展成情侣关系。2020年双方因琐事争吵决定分手,因为恋爱期间小X给小X花费了许多金钱,故双方分手时,小X给小X签了一张还款协议,承诺退还小X恋爱期间的花费共计250000元。后小X仅还款总计19900元,便以各种理由拒绝还款,小X无奈提起诉讼。
案件结果:
本案经一、二审法院判审理,认定小X与小X之间构成借贷关系,判决小X向小X偿还欠款230100元。
律师说法:
男女朋友交往期间所产生的花费法律性质,往往难以确定。其中具有特定含义的金额转账,法律上一般认为属于附条件的赠予(例如520、1314、10001等),而其他转账在没有证据证明性质的前提下,法院往往很难断定是属于赠予或借款,继而很少会判决欠款方偿还。
但本案中,小X与小X在分手后签订了还款协议,小X对于确认欠小X钱的情况作出了法律上的承诺,并且偿还了部分欠款,双方之间形成了新的借款关系,因而小X在起诉小X才可以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