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娇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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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与某县人民政府一审行政裁定书

发布者:黄娇娇律师 时间:2023年08月14日 875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王某诉被告某县人民政府(委托代理人:黄娇娇)行政强制一案,法院2019年10月8日立案后,于2019年12月10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庭审结束后,双方当事人申请本院进行行政协调,行政协调期间不计算审限。2020年4月30日,原告王某以“双方已协商处理争议”为由,向本院书面提出申请,要求撤回起诉。法院裁决准许原告王某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王某负担。

黄娇娇,现执业于云南众序律师事务所,毕业于云南大学,学历为研究生,于2010年8月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联系...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云南-红河
  • 执业单位:云南众序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532520********17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人身损害、劳动纠纷、合同纠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