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强主任律师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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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合同纠纷拆迁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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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拍卖的要素及经营方式是什么?

发布者:邹强主任律师团律师|时间:2021年10月12日|分类:公司法 |398人看过


垄断性。

  一项无形资产是否具有国家法律赋予的垄断性权利是衡量该无形资产价值的重要因素,该垄断性权利的地域性效力越广、时间效力越长,则该无形资产也相应地具备较高的价值。尽管垄断有种种的不是,但对于经营者而言,能获得垄断地位,它所带来的独占性收益无疑是各行各业普遍追求的一种理想境界。

  稀缺性。

  一般来说,同文物艺术品等其他领域的拍品一样,越是稀缺的无形资产,则具有更好的市场竞争力。非稀缺的、可模仿的普通资源是很难为企业创造持续竞争优势的。

  获利性。

  从竞买人的角度分析,以较高的价格购买无形资产的一个重要动机则是为了盈利、资产增值。因此,当一项无形资产具备获利的可能性,而且在较短时间内就能见到效益,实现增值目的,那么该项无形资产就会受到竞买人的青睐。相反,虽然无形资产具有收益的可能性,但需要较长时间的验证或是需要花费额外的投入,这种无形资产拍卖的难度就较大,拍卖成功的可能性就小。这也要求拍卖公司在接受委托时一定要结合市场,对其获利性做一合理判断,科学地协商确定保留价,保障拍卖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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