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强主任律师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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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合同纠纷拆迁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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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宜拍卖的无形资产有哪些?

发布者:邹强主任律师团律师|时间:2021年10月12日|分类:知识产权 |343人看过


、文字类作品的首次出版,发行权。

  2、影视作品的制作权,发行权,作品DVD,VCD的制作,复制权,发行权。

  3、音乐吸取和舞蹈作品的首演权,包括歌曲的首唱权,歌剧,舞蹈等作品的首演权等。

  4、文字作品的影视制片权。

  5、计算机软件的复制权和发行权。

  6、获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包括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以及发明专利的所有权和独占实施权。

  7、商标专用权的转让或者独家实施许可。

  8、冠名权。

  9、商业秘密中的专有技术在能够很好做到保密的前提下,也属于较为容易通过拍卖方式进行流通的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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