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强主任律师团律师

  • 执业资质:1440119**********

  • 执业机构: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合同纠纷拆迁安置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无形资产拍卖有什么特征?

发布者:邹强主任律师团律师|时间:2021年10月12日|分类:知识产权 |361人看过


 无形资产一般具有以下特征:

  1.不具有实物形态。无形资产不具有物质实体,看不见,摸不着,不是人们直接可以触摸到的,是隐形存在的资产。

  2.用于生产商品或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了行政管理而拥有的资产;

  3.可以在一个以上会计期间为企业提供经济效益.因此,无形资产被界定为长期资产而不是流动资产,使用年限超过一年。

  4.所提供的未来经济效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有些无形资产(如商誉)只是在某个特定的企业存在并发挥作用,有些无形资产的受益期难以确定,随着市场竞争、新技术发明而被替代。

适宜拍卖的无形资产有哪些?

  1、文字类作品的首次出版,发行权。

  2、影视作品的制作权,发行权,作品DVD,VCD的制作,复制权,发行权。

  3、音乐吸取和舞蹈作品的首演权,包括歌曲的首唱权,歌剧,舞蹈等作品的首演权等。

  4、文字作品的影视制片权。

  5、计算机软件的复制权和发行权。

  6、获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包括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以及发明专利的所有权和独占实施权。

  7、商标专用权的转让或者独家实施许可。

  8、冠名权。

  9、商业秘密中的专有技术在能够很好做到保密的前提下,也属于较为容易通过拍卖方式进行流通的无形资产。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