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办案经过】
2025年8月,成都XX景观设计有限公司收到成青劳人仲案〔2025〕0XXXX号应诉通知书,员工尹某某以“2015年4月—2025年3月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为由,索赔工资、经济补偿、十三薪、报销款等合计27万余元。公司法定代表人黄XX第一时间委托四川子归律师事务所李元旦律师代理。
收案后48小时内,李元旦完成三项关键动作:
证据逆向梳理——把对方提交的《工行流水》《微信聊天记录》《被迫解除函》全部重新编号,逐条标注“黄XX”个人转账、个人指令、个人承诺,形成“证据链反向清单”。
主体隔离——调取公司近年社保、个税、工资发放台账,证明公司名册、财务凭证从无“尹某某”痕迹;同时让黄XX出具《情况说明》,确认其以个人名义承接外包,与公司是平等结算关系。
庭审突袭——提前准备《外包结算单》《项目验收邮件》及尹XX与第三方的合作合同,当庭出示,证明尹XX并非公司员工,更非实际控制人。
2025年11月5日仲裁庭开庭,李元旦用“三要素”锁定胜局,紧扣对方证据:
质问用工:公司规章制度、打卡记录、请假单据有无某某签字?——对方答“无”。
质问报酬:公司账户是否向尹某某发过工资?——对方答“没有,都是黄XX个人转”。
质问管理:公司哪一位高管曾直接安排尹某某工作?——对方沉默。
【判决结果】
仲裁庭当庭采纳“人格、经济、组织三不从属”代理意见,裁决:驳回某某全部仲裁请求,公司零赔付。裁决书已于2025年12月4日生效。
【对当事人的建议】
社保挂靠必须签署《代缴协议》,明确“仅代缴,不建立劳动关系”。
对外包个人或团队,一律签订书面《外包合同》+《结算单》,禁止以个人名义转账发工资。
公司公章、项目章、邮箱、工牌实行编号管理,杜绝外部人员擅自使用。
一旦收到仲裁申请书,48小时内固定证据、隔离主体,把战场限缩在“是否存在劳动关系”这一核心焦点,避免陷入金额计算泥潭。
李元旦律师提醒:劳动仲裁案件,先手证据决定九成胜负,事后补救不如事前合规。
李元旦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