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例详情】
被告人将机动车道道闸损坏后进入回家,小区保安报警后,派出所民警到现场,但被告人拒绝配合执法,并手持菜刀威胁恐吓民警,表示让民警将其砍死,民警见状遂依法强制传唤刘进山,被告人仍然反抗,并将警辅咬伤,后被制服。检察机关以妨害公务罪提起公诉。
【律师点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构成妨害公务罪。本案被告人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触犯该罪名。但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经律师多番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及审判机关沟通,分析具体案件内容,并陈述被告人情况,最终被告人被取保候审,并被判处缓刑,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最大限度保护了被告人的应有权益。
【律师建议】
刑事案件,案件情况复杂,有效的与办案机关沟通能够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的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而有效精准的沟通,需要专业的技能及知识背景做支撑。建议亲属寻求专业的律师帮助,最大限度争取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徐昌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