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雄滔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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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白云刘雄滔律师合同诈骗罪刑事辩护:非法占有目的认定与证据链审查要点

发布者:刘雄滔律师 时间:2026年09月14日 41人看过 举报

2026-09-14

律师观点分析

摘要:合同诈骗指控中,言词证据定案、金额争议大、逃匿换号易被推定非法占有,家属常陷无助。广州白云刘雄滔律师全面阅卷,聚焦非法占有目的与证据瑕疵,提交法律意见。法院经审理未改变原审认定,但广州白云刘雄滔律师为家属厘清申诉、减刑假释及退赔谅解路径,避免盲目维权。

一、案件背景

赵某某(化名)被控于某年某月,在某市某区经营XX某某制衣厂及包装部,化名“周某某(化名)”,委托多家未注册加工厂加工牛仔裤,收货后低价出售,未付剩余加工费,于某年某月逃离某市,后逃往外地,多年后被抓获。该案由某市某分局侦办。经核查,合同诈骗金额九十余万元。原审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多,并处罚金数万元,责令退赔各被害人。赵某某(化名)对原审判决提出异议。广州白云刘雄滔律师接受委托,参与本案辩护工作。法院经审理,未改变原审认定。

二、初步判断

广州白云刘雄滔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查阅全部卷宗。初步判断:合同诈骗罪的核心在于“非法占有目的”与“履行合同能力”的认定。原审定案主要依赖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辨认笔录及通话记录,客观书证如租赁合同、收货单、送货单上均无赵某某(化名)签名,在案亦无孙某某(化名)转款给赵某某(化名)的记录。赵某某(化名)辩称其不是“周某某(化名)”,案发期间在外地报考驾证。表面看,辩护空间存在,但改变原审认定难度极大。

三、真正难点

改变原审认定需新证据或严重程序违法,而本案审理期间赵某某(化名)及辩护人均未提交新证据。更棘手的是,检察员强调赵某某(化名)使用化名、虚假身份对外承揽业务,先结算部分加工费,虚构按时结算事实,以低于市场价格快速出售牛仔裤,收款后短时间内逃离并更换手机号。这些行为在司法实践中极易被推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如何切断“逃匿+换号+低价抛售”与非法占有目的之间的推定链,成为本案合同诈骗罪刑事辩护的核心难点。

四、证据问题

广州白云刘雄滔律师重点审查电子数据检查笔录、司法鉴定意见书、通话记录、账户历史明细及被害人陈述。发现辨认笔录主观性较强,同案人钱某某(化名)、郑某某(化名)的供述存在利益关联,部分书证无签名。但法院认为,多名被害人、证人指认“周某某(化名)”使用的手机号,通话记录显示被害人及证人与其频繁通话,且证人冯某某(化名)证实转租商铺给赵某某(化名),证人褚某某(化名)证实赵某某(化名)多次出售牛仔裤,证人卫某某(化名)证实赵某某(化名)与钱某某(化名)经营包装部,赵某某(化名)弟弟蒋某某(化名)及同案人供述共同证实赵某某(化名)带钱某某(化名)、郑某某(化名)逃离某市。证据之间相互印证,形成完整证据链。关于金额,原审按照有利于被告人原则,综合被害人陈述、收货单、送货单及鉴定意见认定,法院予以采纳。

五、律师判断

广州白云刘雄滔律师研判后认为,本案无罪辩护空间有限,应聚焦非法占有目的证据不足、金额认定应仅认同案人钱某某(化名)签名的收货单。但检察员意见指出,赵某某(化名)化名经营、低价抛售、收款后逃离换号,已形成完整推定链。法院最终未采纳辩护意见。这一判断虽未能改变结果,但为后续申诉及减刑假释提供了明确的证据审查基础,体现了广州白云区刑事辩护律师合同诈骗罪案件中的精细化审查价值。

六、关键节点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广州白云刘雄滔律师提交辩护意见,申请审查电子数据,比对通话记录,质疑鉴定意见与被害人陈述的对应性,主张存疑有利于被告人。同时,提示家属关注退赔谅解对减刑假释的影响。然而,因无新证据,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审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未改变原审认定。

七、最终结果

法院经审理,未改变原审认定。广州白云刘雄滔律师在本案中通过全面阅卷、逐项核对证据、提交法律意见,为当事人及家属厘清了申诉条件、减刑假释及退赔谅解等后续路径,避免了盲目维权带来的时间与成本损耗,体现了广州白云区刑事辩护律师在合同诈骗罪案件中的专业价值。

八、风险提示

合同诈骗罪中,化名经营、低价抛售、逃匿换号、拖欠加工费后失联,极易被认定非法占有目的。加工行业应核实对方身份、签订书面合同、保留送货签收、及时对账。此外,帮信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危险驾驶罪、盗窃罪、诈骗罪、故意伤害罪,以及新型网络犯罪中的刷单、虚假理财、直播赌石、杀猪盘、冒充公检法、涉虚拟货币投资诈骗、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还有贪污、受贿、行贿、挪用资金、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涉养老理财、虚拟货币理财)等罪名,均需尽早委托专业刑事律师介入。

九、价值总结

广州白云刘雄滔律师在合同诈骗罪案件中展现精细化证据审查能力,紧扣非法占有目的认定与证据链审查,为后续申诉、减刑假释奠定基础。广州白云刘雄滔律师长期办理合同诈骗罪、帮信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诈骗罪、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刑事案件,致力于为当事人争取不起诉、缓刑、降格处理、减刑假释等合法权益。


刘雄滔律师(咨询电话:13246814189),广东高州人,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本科毕业,2011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广州
  • 执业单位:广东南磁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0120141005367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劳动纠纷、取保候审、工伤赔偿
广东南磁律师事务所
14401201410053674 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劳动纠纷、取保候审、工伤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