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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刑事律师】涉众诈骗案中精准厘清责任边界——张文博律师辩护获轻判

作者:张文博律师时间:2026年07月13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0次举报

【案例背景】

被告人李某某(化名)因涉嫌诈骗罪被某市公安局刑事拘留。检察机关起诉书认定,李某某参与某电信网络诈骗团伙,通过虚假投资平台骗取多名被害人钱财共计人民币87万元,个人非法获利5万余元。该案系跨省侦办的涉众型电信诈骗案件,涉案人数众多、社会关注度较高。公诉机关综合全案情节,建议量刑为有期徒刑三年至四年。李某某系刚毕业的大学生,入职仅两个月,如何将其与团伙核心成员区分开来,成为辩护的核心课题。

【律师辩护策略】

受委托后,张文博律师通过多次会见、全面阅卷,针对“主观明知认定”与“作用地位划分”制定了精准的辩护策略:

一、厘清入职背景,阻断主观明知推定

张文博律师调取了李某某的入职合同、招聘网站投递记录及岗前培训材料,证明该公司以合法“网络科技公司”名义对外招聘,李某某应聘的是普通客服岗位,入职前对公司诈骗本质不知情。张文博律师向检察机关提交法律意见书,主张李某某不具备诈骗罪所要求的“非法占有目的”之主观明知,或至少属于间接故意、恶性较轻。

二、量化客观作用,争取从犯认定

通过比对同案犯的供述和业绩记录,张文博律师指出:李某某仅负责基础性客户接待和信息筛选,未参与诈骗话术设计、资金收取和分成,个人获利系固定工资而非诈骗金额提成。张文博律师强力主张李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应认定为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三、落实认罪认罚,并积极退赃退赔

张文博律师协助李某某如实供述,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同时动员家属全额退缴违法所得5万余元。庭审中,张文博律师结合李某某系初犯、偶犯、认罪悔罪态度好等情节,请求法院在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基础上大幅从轻。

【案件结果】

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了张文博律师的辩护意见:

  • 从犯认定成功:法院明确认定李某某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依法予以减轻处罚。

  • 全面采纳从轻情节:法院确认了认罪认罚、退赃退赔等从宽情节。

  • 最终判决:被告人李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案例点评】

涉众型电信诈骗案件历来是刑事打击的重点,共同犯罪中不同成员的作用区分往往决定量刑档次。张文博律师在本案中展现了高度的证据敏感度,通过入职材料和客观行为精准划定了李某某的责任边界,成功将其与团伙核心成员区隔开来。即使在严打态势下,只要律师能够厘清事实、找准定位,依然可以为当事人争取到与罪行相适应的公正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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