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基本案情
孩子父母早年经法院判决离婚,文书明确婚生子由生母独自抚养,全部抚养费由生母自行承担。离婚后生母直接返回娘家,十余年间完全未照料孩子、未支付一分钱抚养开支,孩子全程由奶奶照料直至成年。
孩子成年后,奶奶与孩子多方寻找生母,始终无法取得联系。二人共同委托王菲、邵玉香律师,向法院提起追偿权诉讼,诉请生母支付 2012 年至孩子年满 18 周岁期间十年抚养费共计 100000 元,本案诉讼费由对方承担。
法院受理后组织双方调解,律师结合法定抚养义务、多年实际抚养事实居中协调,化解双方矛盾,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方案。
二、案件调解结果
生母自愿向成年孩子支付抚养费 45000 元,需在 2025 年 5 月 22 日前全额转入指定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账户;
上述款项足额付清后,各方就本次抚养费追偿事宜再无其他纠纷;
奶奶与成年孩子自愿放弃剩余全部诉讼请求;
本案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 1150 元,由两名原告自行承担。
调解笔录签字并经法院确认后,调解协议即刻具备强制法律效力。
王菲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