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常问一个问题:“钱偷得不少,但把钱退了也取得了谅解,案子又不严重,这样能不能不判刑?”。这些咨询发生在大同盗窃案的日常办案中。张超律师结合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常见犯罪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为大家理清了盗窃罪哪些情况可以免刑。
一、总体适用原则
张超律师解读:不是所有大额盗窃都要判刑。需要同时满足几条:真心认罪,主动退钱,有法定从宽理由,作用小,被害人肯谅解。做到这些,案子的社会危害就非常小,情节也明显轻。法院可以不给刑事处罚。这么判,是因为法律鼓励认罪认罚从宽处理。
二、免予刑事处罚认定标准
1、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被告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轻微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1)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2)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3)被害人谅解的;
(4)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张超律师,英国约克大学法学硕士,山西平辰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兼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调解员、中国贸促会山西调解中心调解员、山西省涉外法律服务律师人才库入库成员、大同市律协第四届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专注各类刑事辩护,擅长办理经济犯罪、暴力犯罪、网络犯罪、职务犯罪、涉黄赌毒及道路交通类刑事案件;提供看守所会见、取保候审、不起诉、无罪辩护、罪轻缓刑、刑事上诉全流程法律服务,服务覆盖大同市全部区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