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办理大同刑事案件时会遇到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很多涉案当事人及家属都会咨询“未成年人犯罪如何从宽”“未成年犯罪量刑能减多少”,张超律师本文结合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常见犯罪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为大家系统梳理未成年人犯罪从宽处罚的相关法律要点。
一、未成年人犯罪总体从宽处罚原则
张超律师解读,大同法院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应当综合考量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认知能力、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时的年龄、是否初犯、偶犯、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全部案情,对于未成年人犯罪,依法应当予以从宽处罚。
二、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犯罪量刑从宽幅度
1.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减少基准刑的30%-60%;
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减少基准刑的10%-50%;
三、未成年人免予刑事处罚适用条件
根据其所犯罪行,可能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悔罪表现好,并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免予刑事处罚。
张超律师,英国约克大学法学硕士,山西平辰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兼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调解员、中国贸促会山西调解中心调解员、山西省涉外法律服务律师人才库入库成员、大同市律协第四届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专注各类刑事辩护,擅长办理经济犯罪、暴力犯罪、网络犯罪、职务犯罪、涉黄赌毒及道路交通类刑事案件;提供看守所会见、取保候审、不起诉、无罪辩护、罪轻缓刑、刑事上诉全流程法律服务,服务覆盖大同市全部区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