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 1.案情简介
2025年8月23日2时许,被告人张某与同事陆某(另案处理)、马某等人在天津市津南区辛庄镇某KTV内唱歌饮酒期间,因马某误入杨某、李某、张某涛、周某、杨某之(均另案处理)等人包厢拿酒,张某误以为对方与马某发生纠纷,遂无故辱骂素不相识的杨某、周某、杨某之等人,后先动手殴打杨某,引发双方互殴,致杨某、周某轻微伤,陆某见状加入斗殴。张某曾于2023年9月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2023年9月23日刑满释放,系累犯。2025年10月16日,张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天津市公安局津南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0月29日被逮捕。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检察院以津津南检刑诉[2025]419号起诉书指控张某犯寻衅滋事罪,于2025年11月20日向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天津世则律师事务所石岩律师、高雨晴律师共同接受委托,担任张某的辩护人,全程参与案件辩护工作。
# 2.办案经过
本案中,张某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如何在法律框架内最大限度争取从轻处罚、平衡从重与从轻情节的量刑考量,是案件核心辩护难点。石岩律师凭借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和扎实的专业功底,与高雨晴律师协同发力,开展了一系列精准高效的辩护工作:
- 第一,全面吃透案件事实与量刑情节。石岩律师多次会见张某,耐心倾听其陈述,细致核实案件发生的起因、经过、结果及张某的主观心态,重点梳理出张某主动归案、如实供述的关键事实;同时全面审查卷宗材料,不放过任何对当事人有利的细节,明确张某存在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全部被害人谅解等多项法定及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为辩护工作找准核心切入点。
- 第二,精准研判法律适用与量刑平衡。针对张某“累犯”这一从重处罚情节,石岩律师并未被动应对,而是结合《刑法》关于寻衅滋事罪、累犯、自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相关规定,深入分析各项情节的法律适用逻辑,精准论证“累犯从重”与“自首、认罪认罚、取得谅解从轻”之间的量刑平衡,形成清晰的辩护思路,为争取合理量刑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
- 第三,积极推动和解谅解,夯实从轻基础。石岩律师深知被害人谅解对量刑的重要影响,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积极与当事人及被害人沟通协调,协助促成张某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推动张某足额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成功取得全部被害人的谅解,为案件争取从轻处罚提供了关键的事实依据,有效弥补了累犯情节带来的不利影响。
- 第四,高效开展庭审辩护,充分阐述辩护意见。庭审中,石岩律师逻辑清晰、重点突出地发表辩护意见,一方面客观回应张某的累犯情节,另一方面详细论证自首、认罪认罚、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的合法性与关联性,结合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有力说服法庭充分考量各项从轻情节,提出合理的量刑建议,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3.案件结果
在石岩律师的专业辩护下,法院充分采纳了辩护意见,综合考量张某的累犯从重情节及自首、认罪认罚、赔偿谅解等从轻情节,依法作出公正判决,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十个月。
石岩律师提醒:寻衅滋事罪常涉及人身损害,案发后应第一时间主动与被害人沟通,积极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经济损失,争取获得全部被害人的书面谅解。司法实践中,被害人谅解能直接体现当事人悔罪诚意,大幅降低社会危害性,是累犯、情节较重案件中争取从轻处罚的重要筹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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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岩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