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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离婚财产律师 【养子有权继承遗产吗?】

发布者:四川履正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0年12月15日|分类:婚姻家庭 |309人看过

悲欢离合是我们不愿看到的,但是当它出现的时候,也不得不面对。当人离去时,就会出现遗产继承的问题。我们一般说到继承都是默认血缘亲属关系的,但是实际生活中,丰富多彩的家庭组成形式,就会多出来一些问题,比如养子女是否有继承权?今天我们就和四川履正律师一起来聊聊养子的继承权问题。

 

养子有权继承遗产吗?

 

能。养子一般是领养的孩子。虽然和养父母没有直系血缘关系,但是,一般情况下,都是养父母从小开始收养,并一直抚养的,像亲生的孩子一样,甚至还要亲。这是一种特殊的关系,从人情、道德都是被社会认可和鼓励的。《继承法》明确规定了,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中的子女中,包括养子

 

履正律师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的继承权】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遗产分配的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尽了赡养义务的,有权继承遗产,遗产一般由法定继承人平等分配。如果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新房民法典对继承法则有一定的改动,大家如果还想要深入了解的话,可以关注我们的微信公众号,成都离婚财产律师将持续为你更新相关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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