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许剑明律师 时间:2021年10月05日 432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本案黄X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退休待遇,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未支付任何补偿,本律师作为黄X劳动仲裁、一审、二审的代理人,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一审法院判决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不服上诉至二审法院,二审法院驳回用人单位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通过本案可知,经济补偿是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助,包括劳动贡献积累补偿、失业补偿和其他特殊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对于经济补偿金的规定,对于劳动者因退休享有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再享有经济补偿。但对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由于其他原因不能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职工,用人单位虽有权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但终止劳动关系时,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6年
7次 (优于89.25%的律师)
4次 (优于89.74%的律师)
4985分 (优于92.16%的律师)
一天内
5篇 (优于96.25%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