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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生前因家庭承包土地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属于遗产

发布者:李伟谦律师|时间:2017年08月30日|分类:婚姻家庭 |1193人看过

被继承人生前与家庭成员共同承包土地,被继承人死亡后,其在家庭承包土地中的个人承包经营权自然终止。但因承包户仍存在,故被继承人原有的承包份额由承包经营户内其他成员继续承包经营。被继承人生前享有承包地的征收补偿款,不属于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财产,继承人无权请求继承土地征收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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