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描述
案情介绍:李XX于2010年为黄XX的新房提供装饰装修服务,装修完毕后,黄XX尚欠李XX装修款50000元,承诺很快给付,李XX相信了。在2013年4月黄XX购买新的商铺还是叫李XX为他提供装饰装修服务,装修结束后,黄XX再次拖欠李XX装修款41000元,共计91000元,经李XX多次催收未果,黄XX总是答应一有钱就支付全部装修费用,一直拖到2015年4月,仍然分文未付,李XX被逼无奈,要求黄XX出具欠条,承诺还款期限,亲笔签名确认该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黄XX依旧没有支付款项,第一笔款项都已逾期几年了。而后,于2015年6月9日李XX找到我们律师事务所,希望通过诉讼向黄XX主张装修款。
本案的债权债务关系明确。装修款项已经经过结算,并且有黄XX亲笔书写的付款承诺。当事人有诉讼要求,我们也很顺理成章地接受了当事人李XX的委托,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即于2015年6月10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办案过程
办案过程:法院受理后,仅仅经过4天,即2015年6月14日,被告就主动找到原告李XX要求庭外调解。双方即在当日达成调解协议,黄XX承诺10天内偿还一部分款项(即5万元),全部款项将于1个半月内全部支付完毕。如违约,将承担支付欠款利息及律师代理费等不利后果。最终,原告撤回起诉,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案件处理结果
原告撤回起诉。
律师观点分析
办案总结:本案原被告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被告只是想利用缓兵之计达到拖延付款的目的。如果权利人通过司法途径主张权利,通常义务人也会考虑诉讼成本,以及不履行义务,会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比如:被告败诉需要承担诉讼费、欠款利息、律师代理费等;有履行能力拒不执行,会被列入执行失信人员名单,限制高消费;还有可能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等。因此,拿起法律武器,向“老赖”说不,无疑会对义务人起到法律上的威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