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摘要: 公司一纸“暂停岗位”通知,把员工踢出工作群、停发工资,却辩称“没有解除劳动合同”——普通人遇到这种变相开除,是不是只能吃哑巴亏?小陈偏不。张宇波律师接手后,没有纠结于“解除”二字的文字游戏,而是紧扣踢出群聊、停发工资等客观行为,用证据锁定变相解除的事实。最终法院认定公司违法解除,判决支付赔偿金11,770元。
一、签了合同上了班,公司却用“暂停岗位”逼人走
2024年3月,小陈入职A公司从事物业客服工作,签订了一年期的劳动合同,月工资5885元。2024年11月,因工作安排与直属经理发生分歧,公司向她发出了《处罚通知》,决定“暂停”她的客服岗位。小陈不服,在微信工作群内表达意见后,当晚即被移出群聊。与此同时,公司结算并停发了她11月12日之后的工资。
小陈认为自己被开除了,但公司却振振有词:我们只是“暂停岗位”,从来没有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你自己不来上班,属于旷工。双方各执一词,小陈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却收到了不予受理通知书。普通人遇到这种情况,是不是只能自认倒霉、另找工作?
二、公司玩起“文字游戏”,试图用“暂停”掩盖“开除”
庭审中,A公司打出了一套精心设计的防御策略:第一,咬文嚼字——《处罚通知》写的是“暂停岗位”,不是“解除合同”,所以不存在解除行为,原告起诉缺乏请求权基础;第二,倒打一耙——作出处罚决定后,是小陈自己不来上班,构成旷工,公司依据母公司考勤制度暂停发放工资,合情合理;第三,避重就轻——合同里没有约定试用期,所以不存在违法约定试用期的问题。
这套说辞看似逻辑自洽,实则是在玩弄文字游戏。如果不懂劳动法的劳动者被这番说辞唬住,很可能就此放弃维权。但张宇波律师一眼就看穿了其中的破绽。
三、张宇波律师如何用“三个客观行为”击穿公司诡辩
张宇波律师,现执业于西藏格川律师事务所,长期深耕劳动争议、经济合同等领域,对用人单位各种变相解除的“套路”了如指掌。面对A公司的文字游戏,他没有被对方牵着走,而是紧扣三个客观事实:
第一招:踢出工作群——解除劳动关系的外在标志。 小陈在微信工作群内表达意见后,当晚23点19分即被移出群聊。张律师指出,工作群是员工履行工作职责、接收公司通知的核心渠道,将员工移出工作群,意味着切断了其与公司正常的工作联系,这是变相解除劳动关系的典型外在表现。
第二招:停发工资——最硬核的解除证据。 公司最后一笔向小陈支付的工资为2354元,经计算恰好是月薪5885元折算至11月12日的金额——5885元÷30天×12天=2354元。张律师当庭指出:如果只是“暂停岗位”而非解除劳动关系,为什么要精确结算到处罚当天的工资?这恰恰说明公司已经单方终止了劳动关系。
第三招:直属领导的口头表态——公司意志的直接体现。 事发当晚23点左右,文经理在住户群内发送公告称“经公司研究决定小陈不再是客服”。张律师指出,文经理作为小陈的直属领导,其行为代表公司,该公告内容已经明确表达了解除劳动关系的意思表示。
四、从“被说成旷工”到“获赔1.1万”的逆转
法院最终采信了张宇波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A公司以将小陈踢出微信工作群聊、结算后停发工资等实际行为,客观上变相单方解除了劳动合同,且解除情形不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系违法解除。判决A公司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11,770元。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用人单位的“文字游戏”骗不了法律。无论公司把解除包装成“暂停岗位”还是“劝退”,只要存在踢出工作群、停发工资、收回工作权限等客观行为,法律就会认定其为事实解除。张宇波律师,毕业于苏州大学,执业以来深耕劳动争议、经济合同、房产纠纷等领域,对用人单位各种变相裁员、违法解除的“套路”有深刻洞察和丰富应对经验。如果您也遇到被公司以“劝退”“暂停”“调岗”等名义变相辞退的烦心事,别被对方的文字游戏唬住——让专业的人帮您看清局面、拿回应得的赔偿。
(本文根据真实案例编写,人物均为化名,仅供参考)
张宇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