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刷到一条连线咨询,一个女孩因为发现男友在网上和其他女性暧昧,气得想拿大喇叭去他们村里喊话、散打印出来的截图。问她为什么,她说“就是过不去这个坎”。
这种心情,我特别能理解。但作为一个办过大量寻衅滋事案件的刑事律师,我看着屏幕,替她捏了一把冷汗。
因为这条线,一旦跨过去,就从情感纠纷变成了刑事案件。
你以为的发泄,很可能是寻衅滋事的红线
不少当事人遇到感情背叛,第一反应是想“撕破脸”让对方在村里、在单位、在家族里抬不起头。用喇叭公开喊话、贴大字报、在人流密集的地方散播聊天记录和图片——这些行为,在刑法上很容易被认定为“寻衅滋事”。
为什么?因为寻衅滋事罪的本质是“无事生非”或“借故生非”,破坏社会秩序。如果选择在春节期间、大家都在家过年时,到村口或者楼道里用喇叭喊话、散播图片,那就是典型的“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扰乱公共秩序。一旦被举报,轻则治安拘留,重则面临刑事追诉,判个几个月到几年都有可能。
很多人觉得“我只是想让大家都知道他是个什么人”,但从法律角度看,无论对方做了什么对不起你的事,你的公开羞辱行为本身,在法律上就是另一码事。法院不会因为你“受了委屈”就豁免你的刑事责任。
换句话说,你为了出一口气,最后搭进去的可能是自己的自由。
你不付出的那口气,其实是在保护自己
这类案子,我见过太多普通人,尤其是年轻人,因为情绪上头,走了一条无法回头的路。事后在看守所里冷静下来,才开始后悔——但那时候,辩护空间已经非常有限了。
女孩在连线里问,“有没有不构成犯罪的情况?”
有。但前提是——你没有做。事情停留在“我生气、我委屈”的层面,没有付诸实际行动。只要没有拿着喇叭喊、没有去贴传单、没有去散播图片,那就只是内心活动和未遂的念头,法律管不着。
说的更直白一点:最好的辩护,就是不出手。在冲动之前,先问问自己:值不值得?为了一个背叛你的人,把未来三年的青春和自由搭进看守所,睡在厕所旁边,吃最差的饭,甚至连洗澡都要排队——这些代价,真的值得吗?
感情中的“坎”过不去,是因为你觉得付出了太多、被辜负得太深。但换个角度看,这三年不是白费的。你学会识别什么人不能信,学会在感情里保护自己,甚至学会了一套将来可以用来识人的经验。这叫“进修”,不叫浪费。
如果你的情况已经产生了具体的风险——比如你手里真的已经打印好了图片,或者已经买好了喇叭,还没有行动——那不妨先停下来,给自己三天冷静期。这三天里,你可以找我聊聊,或者找任何一位你信任的朋友聊聊。刑事案件最怕的不是案情复杂,而是在情绪最上头的时刻,走错了第一步。
现在还不确定该怎么办的,可以先把情况告诉我,我帮你看看,当前最需要避开的坑是哪一个。
叶斌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执业十八年以来,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超2000件,成功帮助上千名当事人争取到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及罪轻判决。在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及卖淫类犯罪,销假类犯罪,性侵类犯罪,毒品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有极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团队承诺专业服务、追求有效辩护,在杭州有良好的口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