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小蓉婚姻家事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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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湖北维思德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离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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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孩子怎么办?

发布者:刘小蓉婚姻家事团队律师|时间:2019年08月09日|分类:婚姻家庭 |336人看过

父母离婚时,最痛苦的是小孩。孩子是家庭重要的成员,而父母离婚时,小孩却只能被动的承受,无力改变家庭破碎的事实。在离婚前,小孩同时拥有着父母、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多人的爱,而离婚后,将丧失一半的爱,如由父亲抚养,可能最多偶尔母亲会关心下,但与母亲的相关亲属几乎都会丧失联系,失去此部分爱。如果此时抚养他的父亲再对他不好,其可能面临的是丧失全部。小孩对财产并无深刻的概念,家庭、父母及亲人的爱才是他的全部。在离婚时,处理孩子问题,一定要慎重,不能因为怄气,而忽视对孩子的健康成长的因素,非要争抚养权,抚养权获得后又不好好抚养孩子,这样对孩子的伤害极大。争夺抚养权后,将孩子作为留守儿童丢在老家,更是残忍。


我们的法律起源于伦理道德,背后蕴含着正确的社会价值观,一般会考虑对孩子成长的诸多因素。离婚时,可以参考法律对抚养权的规定,这样依照规定处理,不容易产生大的矛盾,对孩子抚养也是比较有利的。下面结合几个问题,介绍下有关法律知识及处理方法。


子女抚养权问题

子女抚养权,即确定由哪方来抚养子女,子女将和获得抚养权的一方一起生活。法院一般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同时结合父母双方的个人素质、文化背景、是否愿意抚养孩子、对孩子的责任感、父母与孩子的感情、爷爷奶奶外公外婆能否协助抚养等因素综合判断。

一般10岁以上的,可以询问孩子的意见,但并非以孩子的意见为准,需要结合其他因素。2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亲生活比较合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对子女抚养给出了一定参考意见,离婚时,建议父母阅览下,参照协商确定抚养权。


子女抚养费、探视权问题

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并非意味着子女就与其无关,其作为父母的身份来源于出生、血源,此生都无法改变为人父、为人母的事实。离婚后,不管是否获得抚养权,都需要承担子女的抚养费,同时有权探望子女。

抚养费一般为个人收入的20%到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比例需要适当上调;另外如有重大开销,包括重大疾病产生的医疗费、学费等,需要承担一半。抚养费一般计算至18周岁,尚在校就读、未独立生活的成年人也可以请求支付抚养费。抚养费可以根据需要按月或者按年支付,一般不支持一次性给付。


离婚后,能否单独变更子女姓名?

离婚后,对于未成年子女的姓名,应该经过父母双方协商后才能变更,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子女的姓名,擅自变更成功后,可以要求公安机关予以恢复,或者提起诉讼要求恢复原姓名。对于成年子女,享有姓名权,由成年子女自己决定。

小贴士:传统观念认为子女只能随父姓,此不符合婚姻法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在给孩子取名字的时候,夫妻可以协商确定孩子的姓式,并不是当然与父亲同姓!

同居关系,子女怎么抚养?

此处同居关系,指的是没有领取结婚证,而生活在一起,并有子女的情况。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不应歧视区分对待,有关抚养问题按照婚生子女抚养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律师寄语:夫妻感情发生问题后,不管对另外一方多么生气,都不能将这个气发泄到孩子身上,此时一定慎重处理有关孩子的问题,尽量将孩子受到的伤害减少到最小。孩子永远是无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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