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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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例|外地抓捕带回南京,刑拘30天取保,最终判处缓刑

发布者:王燕律师 时间:2026年09月14日 45人看过 举报

2026-09-14

律师观点分析

这是王燕律师本人办理的一起南京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件。

当事人是在外地被南京公安抓获,之后带回南京,羁押在南京市第一看守所。

家属刚知道人被抓的时候,对案件情况基本不了解。

为什么被抓、具体涉嫌什么事情、公安已经问了哪些问题,家属都不知道。

所以一开始,家属只是先委托我去南京第一看守所会见一次,想先把里面的情况弄清楚。

第一次会见,当事人情绪非常紧张

第一次会见的时候,当事人的情绪比较紧张。

她原本人在外地,突然被南京公安带走,又被羁押到南京,对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完全没有概念。

所以第一次会见,我先把她的情绪稳定下来,再把案件从头到尾了解了一遍。

她涉及的是一起多人共同实施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

之前主要是在网上承接寻人相关业务,有客户找到他们以后,再想办法查询特定人员的信息。

第一次会见时,我重点了解她自己具体做过哪些事情,公安已经问过什么,她之前的笔录是怎么做的。

会见结束以后,我把了解到的情况向家属作了反馈。

家属随后决定继续委托我办理这个案件。

公安阶段,前后多次会见并和办案机关沟通

这个案件公安阶段的时间比较紧。

后面我又多次到南京第一看守所会见,同时去和办案机关沟通案件情况。

因为侦查阶段不能阅卷,这个时候能够做的,就是通过一次次会见和公安沟通,把当事人自己的情况尽量核清楚。

公安前一次提审问了什么,她是怎么回答的,哪些地方没有表达清楚,下一次再提审之前,我都会重新和她核对。

同时也去了解公安目前怎么看她在这个案件里的情况。

这个案子涉及多人,每个人实际参与的业务、经手的事情并不完全一样,所以当事人自己到底参与到什么程度,需要单独去核。

刑事案件很多时候就是卡在这些细节里。

最终,在刑事拘留第30天,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

取保以后,案件继续移送到了检察院

取保以后,案件并没有结束。

后来案件移送到检察院,我第一时间进行了阅卷。

到了这个阶段,公安卷宗里的证据才能完整看到。

我把同案人员的供述、聊天记录、相关业务记录以及涉及当事人的证据重新整理了一遍,再和当事人逐项核对。

公安阶段很多情况只能通过当事人自己的陈述了解,到了检察院以后,就可以结合卷宗重新看她实际涉及哪些业务、哪些事实有证据能够对应得上。

针对检察官后续的讯问,我也提前和当事人把卷宗中涉及她本人的内容重新核了一遍。

检察院最终提出缓刑量刑建议

这个案件到了检察院以后,重点还是落到当事人本人实际参与的事情上。

哪些业务是她做的,哪些信息和她有关,她在整个案件中实际获利多少,都需要根据卷宗证据分别核实。

后面经过沟通,检察院最终对她提出了缓刑的量刑建议。

案件随后进入法院阶段。

最终,法院对当事人判处缓刑。

从最开始在外地突然被抓,到被带回南京第一看守所,刑拘30天取保,再到最后法院判处缓刑,这个案件前后经历了几个阶段。

家属一开始其实只想先找律师进去见一次,把人为什么被抓、现在是什么情况问清楚。

但第一次会见以后,案件的具体情况才逐渐清楚。

我是南京刑事律师王燕,平时主要办理南京地区刑事案件,也经常到南京第一看守所、南京第二看守所、南京第三看守所、南京第五看守所会见。

如果家人突然被南京公安带走,家属现在只知道人被抓了,具体涉嫌什么事情、案件情况怎么样都不清楚,可以先通过律师会见把这些了解清楚


王燕律师,现执业于上海日盈(南京)律师事务所,是南京本地的刑事律师,长期专注刑事辩护工作,主要办理南京地区各类刑事案件,...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苏-南京
  • 执业单位:上海日盈(南京)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3201202411843914
  • 擅长领域:经济犯罪、刑事辩护、取保候审、公司犯罪、暴力犯罪
上海日盈(南京)律师事务所
13201202411843914 经济犯罪、刑事辩护、取保候审、公司犯罪、暴力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