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主题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返还原物、土地占用损失赔偿纠纷,涉案赔偿金额10000 元。
二、案情简介
原告依法取得案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持有合法有效的土地承包合同及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长期正常耕种使用该土地。自 2022 年起,被告在未征得原告同意的情况下,强行占有并耕种案涉土地,原告多次要求对方返还土地、支付土地占用费用,被告均予以拒绝。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排除妨害、返还土地,并支付相应土地使用费用。
庭审中,被告辩称案涉土地实际为其家庭承包地,主张原告所持权属证书登记有误,拒绝返还土地及赔偿损失。
三、代理思路
1.夯实权属证据:重点提交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等核心书证,完整举证原告系案涉土地合法承包经营权人,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权属清晰、手续合法。
2.固定侵权事实:结合双方当庭陈述、当事人沟通记录等,证实被告从 2022 年起擅自占用土地、持续耕种至今的侵权行为,明确侵权起止时间、占用土地范围。
3.主张损失依据:结合双方共同认可的土地年度使用标准,结合被告实际占用时长,依法计算土地占用产生的经济损失,主张合理赔偿。
4.回应对方抗辩:针对被告提出的权属证书登记错误的抗辩意见,依据法律规定提出,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法定权属凭证,在未经行政机关依法撤销、变更前,具备法律效力;若被告对权属登记有异议,应另行通过行政途径解决,不能以此对抗原告合法的民事权利。
四、案件结果
1.法院判令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排除妨害,向原告返还全部涉案土地;
2.判令被告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赔偿原告土地占用损失共计 10000 元;
3.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原告相关合法诉求全部得到法院支持。
五、律师点评
本案属于典型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在农村土地纠纷中较为常见。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承包合同是确认土地权属的核心法定凭证,具有公示效力,任何个人不得擅自侵占他人合法承包的土地。
当自身土地承包经营权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可依据物权相关法律规定,主张返还原物、排除妨害,并要求侵权方赔偿占用期间的经济损失。若一方对土地权属登记存在异议,不能直接通过民事诉讼否定权属证书效力,应当先行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更正或通过行政诉讼处理。
在此提醒,村民之间因土地使用产生矛盾,应优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务必保留好承包合同、权属证书、沟通记录等证据,通过合法诉讼途径维权,切勿采取强占土地等过激行为,避免自身承担法律责任。
宋会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