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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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广东大洲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取保候审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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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惠州污染环境罪取保候审:刘某取保候审

发布者:郑萌律师|时间:2023年02月22日|分类:取保候审 |213人看过


刘某军污染环境罪一案取保候审

案机关:博罗县公安局  (博) 取保字 (2019) 

【案情简介】

刘某军2019 年6 月 中旬入职深圳市某公司,担任司机岗位,主要工作职责是按公司安排开车到指定地点装泥卸泥。2019 年 7 月 9 日晚上八点左右,刘 军按照司车队长指派,在博罗县龙溪324 国道与对班进行交接,交接前对班已 装好泥土,刘某军不清楚该车泥土是从哪里装运,交接后刘某军准备按公司要 到龙华水泥局附近卸载泥土,约当天九点左右车开到龙溪红绿灯处被交警查车。 后刘军被博罗县公安局以污染环境罪刑事拘留。

【办案经过】

经本团律师仔细研究,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为刘某进行辩护,申请取保候 审。首先,污染环境罪要求行为人在主观上出于故意,即行为人必须明知其行可能会造成环境的严重污染而故意为之。刘某不知道车上装运的可能是污染物 其也不具备判断装运物质是否具有环境污染性的专业知识,刘某军主观上没有染环境的故意。其次,刘某军客观上没有实施放、倾倒和处置各种废物、有毒质或有害物质等污染环境的行为。最后,本案的涉案行为也属于单位犯罪,刘军不属于单位具体责任人员及主管人员,不构成犯罪

【法律规定及案件结果】

《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污染环境罪】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 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 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 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博罗县公安局采纳了团队律师 法律意见最终对刘某军变更了强制措施,对其取保候审

【案例评析】

近年来国家针对环保领域的案件加大执法力度,对于破坏环境的案件,取 保候审难度大,律师在办理此类案件时,一定需要从案件本身入手,本案刘某 不知不觉就卷入到了刑事羁押中,对于其也深感冤枉,本案在律师的介入下, 够尽快的取保候审,让当事人重获自由,离不开团队律师的专业、尽心。在此 广大求职者们,找工作时要格外擦亮眼睛,对于公司有可能涉嫌犯罪的单位, 要远离,切莫以身试法,不要打份工就变成了嫌疑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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