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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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广东大洲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取保候审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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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惠州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刑事辩护律师:陈某掩隐罪缓刑

发布者:郑萌律师|时间:2023年02月19日|分类:刑事辩护 |889人看过


陈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缓刑

办案机关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2022)  1972 刑初  

【案情简介】

2021 年 8 月陈某先后两次将其银行卡提供给他人用于转账,并提供手机、刷 脸等服务,从中获利6000 多元。先后两次的总入账流水分别为 9 万元、8 万元,其中查明9900 元是诈骗款项。最终案发后,公安机关将陈某抓获。

【办案经过】

该案陈某被刑事拘留将近20 多天后,其家属委托本团队律师,本团队律师 第一时间会尹某某,向其了解案件情况,在其被刑事拘留25 天左右向公安机 提交法律意见书,申请取保候审。公安机会不同意取保候审,在刑事拘留第 30 天将案件移交至检察院申请批准逮捕。本团队律师第一时间向检察院提交授 权,提交法律意见书,与检察官沟通不批捕事宜、与公安机关沟通退违法所 6000 元,经过多次去派出所现场沟通、和承办民警电话沟通、和检察官电话沟 等,成功退回违法所得,检察院作出不予批捕决定,成功取保候审。后案件移 审查起诉,本团队律师第一时间去检察院阅卷,整理被害人信息,本案中陈某 的银行卡流入的诈骗金额总共9900 元,共 13 位被害人。本团队律师一一进行整沟通,最终取得大部分被害人的刑事谅解,赔偿了所有被害人的被诈骗款。到 院审判阶段,开庭时提出被告人认罪认罚,系初犯、偶犯,已赔偿全部被害人 失并获得大部分被害人谅解,建议适用缓刑辩护意见。法院采纳了本团队律师 的辩护意见,对其适用缓刑。该案缓刑真不易。

法律规定及案件结果】

根据《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 知是犯罪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 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陈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 罪应当适“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这一量 刑幅,律师团队以孜孜不倦的态度向每位受害人一共13 位,帮当事人以诚恳 的态度请谅解与退款,最终全部退赔后,法院采纳本团队律师的意见最终适用刑。

【案例评析】

对于大分财产型的犯罪案件,向受害人退赔获得谅解书是轻判的重要考量 因素之一,但这中间也是需要与法院沟通好,专业的律师团队可以获得效果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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